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2-4262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标  题:
【已废止】柳城管规〔2022〕4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城管规〔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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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已废止】柳城管规〔2022〕4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2-11-15 10:40   



市环卫处,水上支队,各县区(新区)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我局编制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由裁量基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以及《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公园广场条例>自由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

          2.《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由裁量基准》

          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广西壮族自治

区燃气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

          4.《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公园广

场条例>自由裁量基准》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