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4999/2021-149706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09日
- 标 题:
- 【已废止】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城管规〔2021〕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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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 文字解读
【已废止】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10-13 15:59  
局机关各科室,市环卫处,各县、区(新区)城管执法局,城管支队、水上支队:
我局编制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自由裁量基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自由裁量基准》以及《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自由裁量基准》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自由裁量基准》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行<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由裁量基准》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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