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柳政办〔2014〕2号)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5-01-24 17:33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综合形象、促进柳州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容环境整洁优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但与此同时,我市在市容整治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体现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面,目前,我市户外广告主要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标准对柳州市城市建成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管理。而这些法规、规章、标准缺乏对户外广告设施的数量、类型、设置规范、设置者的义务、设置材料、安全监测和日常维护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的规定,不能满足当前我市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需求。户外广告设置杂乱无章,不仅影响城市环境景观和城市风貌,而且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急需通过地方立法进行规范。

二、起草依据

《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柳政办〔2014〕2号)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标准。

三、主要内容

《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柳政办〔2014〕2号)共二十条。

(一)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明确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定义和涉及类型、设置原则、职责分工等。

(二)第六条至二十条。主要明确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电子广告设置要求、户外广告禁设情形、公共资源户外广告设置权、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大型户外广告许可的延期、大型户外广告施工和验收要求等。

(三)第条至第条。主要明确户外广告日常维护、安全监督检查、户外广告监督等。

(四)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六条主要明确在我市市区范围内铁路、民航、高速公路设置户外广告适用本办法。另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从其规定。市辖各县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第二十条。主要是明确条例生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