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餐厨垃圾联单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切断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处理链条,根据《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需要,制定行业联单制度,对餐厨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细化管理。我科组织起草了《柳州市餐厨垃圾联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不断进步,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迅猛增长,相应的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的处理需求也在逐步增长,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日益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目前,各城区餐厨垃圾由本辖区环卫部门作为特许经营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收运能力十分有限。到2021年底,我市设区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已顺利建成投运。其管理工作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2021年10月9日,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2021年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2021年12月底,为保障《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顺利实施做好准备,我科依法开展《制度》的起草工作。经过调研听取各方意见、总结经验,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城市制度规范,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主要内容
《制度》共八条,不分章节,主要对餐厨垃圾管理中的部门职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企业、处置企业管理职责以及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保证管理资料真实完整,夯实监管基础。
(一)建立台账。明确餐厨垃圾产生者和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应当执行联单制度并建立台账,确保台账记录内容真实、完整,长期有效。
(二)联单的运行。明确本制度的收运作业中的联单运行流程,包括联单的使用步骤和内容要求等。
(三)联单的监管。明确主管部门及被监管单位应当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确保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