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容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12-01-05 15:20   


201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完成的基本情况

(一)完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成立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主要抓,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明确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执法监督科、审批科等科室予以紧密配合,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建设

我局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制度》、《柳州市市容局保密制度》、《柳州市城管(市容)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编制便民服务、发展规划、法律依据、机构职能、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完善查阅点建设,在局机关档案室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室,方便社会各界人士查阅。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及途径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途径,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1、以单位公示类载体为基础开展信息公开建设。我局注重政务公开栏、办事程序图、意见箱等公开设施建设。在办公楼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包括:服务承诺、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等,以及局机关科(室)职责、公开承诺、人员职责分工等信息与内容;此外还设置了办事程序图、办公楼平面示意图及群众意见箱等,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我局将“市容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不断完善网站建设。我局将“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设立了计划总结、工作动态、部门文件、通知公告、法规公文、政策解读等板块,对每个板块的信息资料进行及时更新。2011年,对政府网站群众来信栏目,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对群众反映与投诉的问题,落实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及时调查、核实与答复。

3、以新闻媒体和“12319”城管热线为补充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我局善于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宣传。2011年以来,积极与柳州电视台、《柳州日报》、《柳州晚报》等媒体合作,及时发布信息,社会反响良好。通过“12319”城管热线,接听、接访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投诉,并及时向广大市民宣传解释城管执法、市容环卫等政策规定,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的载体。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编制、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明确工作程序。在本行政机关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设在局审批科),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无不按要求答复而引起申请人投诉的情形。

二、主要做法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

(二)灵活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根据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我们大力加强市局网站建设,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建立来全市城管(市容)系统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法规宣传、为民办事、监督约束、公众互动的信息化平台。

(三)定期不定期检查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是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登录网站检查、电话督查等方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常规工作和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加强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对未按要求及时启动编制工作、进行网上录入的单位进行了通报。通过督察,都已经按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

(四)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效率。我局做到: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和政府信息,自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本部门年度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政府采购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及时信息公开,不存在隐瞒事实不公开、推迟公开、漏公开等情形。推进决策公开,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听证会制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我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理论学习计划,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使全局职工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同时,对机关和局属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后台操作培训,使他们掌握信息制作和公开发布技巧。

 三、工作成效、亮点

(一)工作作风切实转变。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实践,与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文明窗口和机关思想作风整顿结合起来。我局全体上下服务意识普遍增强、服务态度明显改善。

(二)廉政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决策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群众进行公开,实现了“阳光作业”,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

(三)舆论引导作用增强显著提高。通过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及时更详细地了解到了一些权威信息,很好地起到了舆论引导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体现在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思路还有待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应更新、更快。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教育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五、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建议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建议市政管办、市工信委等部门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强服务意识及专业技能教育。

年一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