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容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9年,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自查自纠,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之以恒、体现实效,真正体现依法行政、透明行政,有效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城管(市容)信息公开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潘义祥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陈望敏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办公室的庞爱琴、秦华庭、余胜军,以及网络专管员张曦同志,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重新修订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体审核、预审、群众监督、考核评议及备案等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并编制便民服务、发展规划、法律依据、机构职能、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科室(二层机构)在起草文件时,坚决按照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间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局内多个科室(二层机构)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
(四)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配合《条例》实施,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在网上发布。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我局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力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各科室(二层机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同时,对机关和局属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后台操作培训,使他们掌握信息制作和公开发布技巧,2009年共培训26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局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和公开渠道的拓展,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我局将“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并将工作信息、法规公文、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因工作特点所限,至今尚未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同时,编制了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2009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在网站上明确承诺,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执法监督科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技术手段的更新还较慢,硬件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信息公开相关培训还不是很到位,导致公开信息分类和合理性与相关要求还有差距;
(三)部分科室有时因工作量大,未能保证及时公开,影响时效性。
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及时公开信息,加大公开力度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我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二)加强制度落实
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调动各科室(二层机构)的积极性,及时提供更新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强化日常管理
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