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5-1677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标  题:
柳政发〔2025〕1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发〔2025〕1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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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发〔2025〕1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5-09-15 10:30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201727印发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718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5915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