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习近平法治思想问答》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作为主要学习书目,系统各单位、部门充分利用党支部活动、日常法治培训等组织集体学习,利用各宣传载体集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在全局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同时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等,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也持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照党的二十大明确的任务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全局全年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工作部署文件,推进普法工作高效实施。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与城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我局涉及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有:(1)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2)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性减免审批,上述事项已于2019年录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并完善了相应的事项实施清单。2020年,我局的依申请政府服务事项已实现在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100%,即办件比例100%,最多跑一次比例100%,同年10月我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完成平台建设。在2021年,我局持续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提速,平均承诺提速率达85%,已达到今年的平均承诺提速率要求。截止2024年11月共为低保户、优抚户办理政策性减免159户,一次性办证率100%,无差评现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拟定权责清单,完成职责划转、人员转隶。完善城市管理督察体系,健全执法勤务、执法检查、人员装备管理等制度,规范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体系等,强化对全市城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组织编制《柳州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指导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分析研判,切实把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特点规律等情况摸清楚,努力形成“一街一策”“一路一案”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推行“领导带队、岗前准备、岗后点评”机制,常态化开展“非接触执法”,加强现场执法管理,有效减少执法冲突。二是加强城管执法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城市管理和执法领域配套政策,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加强执法文书、案卷规范管理和案卷评查,积极推动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运用,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完善律师驻队制度,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工作保障体系。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建立首违不罚、“免罚清单”,深入落实“721” 工作法,将柔性执法贯穿执法活动全过程,做到执法关口前置、监管重心前移,找准“管与罚”的最佳结合点。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一是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严格按照制定程序,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制性审核制度》,要求我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部门、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制审核,并面向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开展分析评估工作,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二是优化法制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执法。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通过开展专项督察和领导带队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全市各城管执法单位践行“721工作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每年都与广西同望(柳州)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并下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到系统各单位,确保我局机关各科室及时获得法律咨询、文书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各项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五)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解决行政执法存在的类案不同罚、执法“一刀切”等问题,保障了行政执法人员正确适用不同的阶次,严格限定在法定幅度内,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行政裁量基准的适用情况予以说明,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公正,减少了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三是明确免罚的幅度及标准,执法人员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作出不予处罚并加强对当人事的批评教育;四是强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一体化平台运行和建设,做到每件处罚案件都及时同步在行政处罚一体化平台;五是依托支队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023年,我局共立案86起,水上执法案件31起,陆地类执法案件55起,其中不予处罚案件4起,已全部严格按裁量基准情形执行。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部署全年队伍管理督察工作,完善规章制度、量化考评细则、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教育整顿,推进队伍管理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能力建设常态化。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运用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抓日常、盯节点,组织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管理督察工作。结合舆情发生率占比,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教育整顿,提升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队伍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七)普法宣传情况
以“3·19城市管理日”“民法典”“地方性法规宣传月”等重要活动任务节点为依托,组织系统各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下线上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板报、电子滚动屏、宣传栏、宣传标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点、展示宣传展板、安排驻队律师现场解答等方式,针对市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活动期间,全市城管系统共开展了150余场各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共1万余份。
(八)开展专题培训、学习情况
为强化各城管执法单位业务工作,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一是于9月12日开展第一期法治讲座,课程内容贴合一线执法实际,我局共4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于9月24日-26日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法治专题培训,课程内容贴合一线执法实际,全市城管系统各执法单位共60人参加培训。三是于10月29日-31日开展2024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技能提升法治专题培训,课程内容贴合一线执法实际,全市城管系统各执法单位共5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第一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我局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总人数为13人,通过考试人数13人,通过率100%。五是编印学习资料,以学习促进执法能力提高。结合全系统行政执法一线需求,编印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案例学习材料》共41期,案例类型主要为社会普遍关注、案情疑难复杂、争议较大、容易发生执法偏、新业态、新执法事项等,既体现出规制违法行为的刚性和锐度,也体现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柔性和温度,具有典型示范和精准指导作用。
(九)严格落实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
结合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4年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法治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一是城管系统各执法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开展法治建设活动,通过报送活动方案、通知或计划、活动现场照片或录像资料、简报信息等形式报告落实情况,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全员法律知识培训、执法现场模拟演练、随机办案考核。二是集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核,2024年各单位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达标率达100%。三是组织案卷评查。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以《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标准(试行)》《执法音像全过程记录考核评分标准(试行)》为评查标准,随机抽取城管系统各执法单位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已经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案卷包括行政强制措施案卷和行政强制执行案卷)等行政执法案卷及执法音像全过程记录视频进行评查。
二、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强转树”专项行动要求,积极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在全区率先探索开展“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试点,站点运行实行“三事分流”,即:城管小事在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或巡回站解决、中事在城管执法中队解决、大事在城管执法局解决。以试点建立“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为重点,下移执法重心,下沉执法力量,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和社区工作协同联动,推动城市管理问题从源头治理。今年编制印发了《2024年深入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柳州市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巡回站建设运行评价办法(试行)》。目前全市共建设城管执法工作站执法工作站15个、巡回站62个、联系点58个,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投诉举报621起;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190次;召开四方联席会议185次;协助处置社区其他问题311次;处置各类城市管理违法问题共6000余起。
采用“三四五”+“四合一”模式,提升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实施“三个公示”,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依托,细化明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项公示内容及标准,形成全市城市管理统一公示样本,规范信息公示。夯实“四个贯穿”,将执法文书、执法用语、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标准四项内容贯穿执法全过程,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执行。把握“五个重点”,固化“行政执法环节中的调查取证和告知、先行证据登记保存和暂扣罚没物品管理、听证、罚没票据与罚没款管理、执法案件移交与协助”五个重点环节执行要求与标准,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降低行政执法风险。构建“四合一”模式,积极探索“一系列活动、一揽子评分、一套专项考核、一场执法竞赛”行政执法综合评价机制,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执法队伍综合业务素质,夯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首创“城管规范执法场景式训练系统”,实现“学—练—考”智能培训,通过模拟实训场景,参训人员以第一人称直面当事人,在执法中融入普法教育,向执法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执法相对人尊法守法,目前累计组织53批次培训,合格率100%;今年10月,广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技能培训基地正式揭牌,柳州为全区首家设立该项培训基地的城市。高标准推动城管执法标准化大队创建工作,目前柳州市五个城区全部成功通过住建厅城管执法标准化大队验收,成为全区唯一实现城市建成区城管执法标准化大队全覆盖的城市。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实效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提高。我局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多样,但仍需不懈努力,在已有的宣传方式上继续探索,用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城管法治人才队伍亟待培育和壮大。受年龄结构、业务经验、法律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普遍存在人力不足、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宣传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普法宣传缺少针对性,普法受众覆盖面有待提高,无法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进行专题宣传。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化。深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推动完善城市管理和执法领域配套政策。巩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成效,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评估,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律师驻队制度,形成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工作保障体系。
(二)践行“721”工作法。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的根本出发点,继续推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倡导的“721”工作法,努力实现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对与民生相关的问题积极采用引导、服务的方式解决,体现人文关怀和柔性执法;对于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管重罚,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