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4999/2024-2042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13日
- 标 题:
- 柳城管信〔2024〕18号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城管信〔2024〕1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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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管信〔2024〕18号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市环卫处,水上支队、信息中心,柳西环卫所,各相关科室:
中秋、国庆节将至,近期台风来袭,各类极端天气交替出现,各类风险交织叠加,且节假日期间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生产安全和群体事件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平安顺利度过假期,市局决定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节前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由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曾爱军担任组长,各二层单位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巡查小组进行检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检查分为自查和现场抽查。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检查。主要针对办公区域、仓库、垃圾中转站、油库、执法装备、环卫机械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执勤(环卫)车辆、船舶、消防设施、单位食堂、燃气具及连接设备、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等重点场所及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二)各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总体预案》及市局下发的相关专项预案规定,对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预案、人员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物资、应急防控措施等完善及落实情况。
(三)各单位根据《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各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重要节点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
(四)各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完善和落实情况。
(五)市环卫处、信息中心、柳西环卫所提供本单位业务检查工作台账,水上支队提供开展管辖范围安全生产执法或业务检查工作计划及台账等材料。
(六)各单位今年以来市局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节前安全生产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环卫人员、市容巡查员和汽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在上下班出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骑电动自行车时需佩戴好头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分析排查假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深入研判非法燃气、烟花爆竹、违法建筑、消防等领域的安全风险,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深入摸排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堵塞漏洞。
(三)各单位、各科室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对中秋、国庆假期安全工作要时刻绷紧神经,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事件,必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50分钟内书面报告。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极端灾害天气,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值守和备勤,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四)市局检查时间暂定于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自查情况请于9月23日前报市局科技信息科(电子邮箱:kjxx2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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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