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4-1801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21日
标  题:
柳城管委办〔2024〕56号 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全市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城管委办〔2024〕5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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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柳城管委办〔2024〕56号 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全市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22 11:20   

各县人民政府,市人社局:

为切实保障我市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环卫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城管委办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全市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县区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送达各环卫部门和环卫企业。

附件:关于依法保障全市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

(此页无正文)

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821


附件

关于依法保障全市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

指导意见

为切实保障我市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环卫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环卫工人队伍建设管理是否规范、环卫工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到我市环卫事业的发展,影响到城市的正常运行和人居环境水平,影响到一个地方的城市形象,各级城管委成员单位把保障我市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保证环卫职工队伍稳定,实现全市环卫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改善环卫作业条件

(一)提高环卫机械化清扫率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积极支持环卫作业机械化工作,全市各城管委办要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改造更新环卫作业设施设备,添置机扫、洒水、高压冲洗等作业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清扫率,进一步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二)落实环卫作业安全制度。规范引导各级环卫作业单位(企业)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卫安全作业规范,完善落实环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和设施,重点做好一线环卫工人的安全保障工作,环卫工人进行人工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应配备使用具有警示和反光性能的安全服和安全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环卫工人的安全作业意识和能力。

、进一步规范环卫用工和薪资保障

(一)完善环卫行业用工制度。规范引导各级环卫作业单位(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做好环卫工人工资经费保障。切实保障环卫行业所需经费,特别是要做好环卫工人工资经费保障,确保环卫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的地区,要积极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各级城管委成员单位要积极推动将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作为招投标的前置条件,规范招投标文书和作业合同,明确标段上环卫工人的配备数量、环卫工人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等内容,依法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确保工人工资按时发放。

(三)保障休息时间。严格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相关休假规定,合理安排环卫职工工作量和休息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四、努力营造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建立健全关爱制度。积极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对环卫工人的人文关怀工作支持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表彰和荣誉向一线环卫职工倾斜,鼓励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困难环卫工人走访慰问活动,为一线环卫工人送关怀送温暖。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结合“五一劳动节”、“环卫工人节”等节日,开展活动,丰富环卫工人业余生活。大力宣传环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弘扬环卫工人的奉献精神,引导社会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鼓励开展向环卫工人献爱心活动,树立尊重环卫工人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