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5-1668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标  题:
柳城管信〔2025〕18号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城管信〔2025〕1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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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管信〔2025〕18号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5-09-22 09:30   

局属各二层单位,各相关科室:

中秋、国庆节将至,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加之近期各类极端天气交替出现,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保障安全稳定责任重大。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平安顺利度过假期,市局决定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节前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组

由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爱军担任组长,各二层单位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分为自查和现场抽查,其中重点检查:

(一)办公区域、仓库、垃圾中转站、油库、执法装备、环卫机械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执勤(环卫)车辆、船舶、消防设施、单位食堂、燃气具及连接设备、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等重点场所及设备安全情况。

(二)《柳州市城市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总体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规定,以及人员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物资、应急防控措施等完善及落实情况。

(三)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各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重要节点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条例贯彻落实和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隐患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否纳入安全检查标准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机制建立完善情况。

(五)市环卫处、信息中心、柳西环卫所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水上支队提供开展管辖范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记录等材料。

(六)各单位今年以来市局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节前安全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环卫人员、市容巡查员和汽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其安全风险辨识与防范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要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开展中秋、国庆节前的安全检查,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深入研判非法燃气、烟花爆竹、违法建筑、户外广告、消防等领域的安全风险,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深入摸排安全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三)筑牢安全意识防线。各单位、各科室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对中秋、国庆假期安全工作要时刻绷紧神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应急值守及信息报告机制。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极端灾害天气,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值守和备勤,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四)市局检查时间暂定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自查情况请于9月25日前报市局科技信息科(电子邮箱:kjxx211@163.com)。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