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我局以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1+1+4+3+N”为目标,紧扣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分解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扎实做好市容环境保洁等工作,不断规范城市市容市貌秩序,严格依法行政、全面精准发力,城市管理法治化、智慧化、网格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现将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齐心并进,奋楫笃行,上半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党建,引领聚力,基层党建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监督指导支委换届选举、直属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制定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推动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思想根基。统筹推动二层单位各支部争创“五星级”党支部,今年5个申报“五星级”的党支部有4个通过考评验收,截至目前共有7个支部获评市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占全局所有在职党支部的58.33%。组织开展市城管执法局基层党组织“两优一先”评选工作,将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基层党建和清廉建设,持续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围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大局,扎实做好城管环卫本职工作。上半年共组织直属各党组织深入社区2次,累计出动170余人次,联合开展“春送温暖”慰问宝莲社区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开展“党建引领助推社区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和垃圾清零活动,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四联双报到”主题活动持续开展。成立62人的疫情防控应急服务队。组织直属各级党组织对党务工作规范行为进行自查摸排,清查整治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规范做好党内统计,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把清廉建设融入柳州城管环卫系统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化“三不”试点工作成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序推进清廉建设工作。对各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加强政治监督和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局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发挥市城管执法局廉政教育基地作用,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廉政教育基地共接待系统内各单位学习参观5场次累计140人。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征集党风廉政教育心得体会文章、“廉情寄语·一封家书”家书作品,加强廉洁文化氛围营造,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全局中担任副科级(相当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相应职级的干部学习《柳州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试行)》,并组织签订承诺书117份。印发《2022年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廉洁道德讲堂”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台账,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研究制定《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城管执法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工作清单》,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四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继续保持并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示范效应,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文明创建,开展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22场,共出动志愿者651人次。摸底调查并组织慰问全市城管环卫系统困难职工94人,组织局领导深入15个基层单位的一线困难职工代表家里进行走访慰问。在全局组织开展2022年“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认知、尊重、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
-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进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治理,积极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和校园周边各类占道经营、跨槛经营等市容乱象开展整治工作。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处理占道经营案件9645起,其中流动摊点案件8845起,店外经营案件800起。强化清明节、中高考等时间节点期间占道经营市容整治,加大主城区露天焚烧行为的巡查力度,加大考点周边的市容巡查整治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管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南城百货”“联华超市”“国大药房”“柳南万达”“金绿洲”“大润发”“谷埠街国际商城”店外促销活动。
二是依法治理,扎实开展人行道违停整治。在全市各城区范围内开展人行道违停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行为。截至6月22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案件26897起,查处人行道非机动车违停案件2311起。支持柳州市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及产业化发展,配合柳州市人行道停车泊位专项整治改造工作。有序推进我市路侧临时停车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路侧停车泊位进行核点勘验,并组织落实。
三是持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捍卫柳州市生态文明环境。
今年累计现场核查全市各城区违法建设467处,总面积284426.34平方米。截至6月16日,我市2022年拆违处数(含五县)为1661处,拆违面积(含五县)为80.07万平方米。其中市区拆除1392处,拆除面积73.72万平方米;五县拆除269处,面积6.35万平方米。开展2022年“无违建社区”“回头看”排查管控工作,上半年累计排查涉嫌违建966处。结合2022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以违法建设核查为契机,同步开展新增违法建设巡查,强化新增违法建设巡查力量,明确2022年无违建社区名单共计76个,完成417.21万平方米违法建设治理任务。自2018年开展“莲花山保卫战”以来,累计拆除违法建设764栋,拆除面积共325301.5平方米。今年保护区内新增10栋违建房屋,面积共计1664.25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9栋,拆除总面积1565平方米。持续深入开展“莲花山保护区”范围内环江村、柳东村村屯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情况入户调查行动。截至5月25日,共入户调查500户,核查到有证房屋14户,其中3户房屋实际面积与不动产权证面积相符,已撤销违建认定。6月10日,局主要领导到城中区调研督导违建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受自治区委托,推行“即查即拆”行政强制措施,完成并上报《“即查即拆”的行政强制措施程序问题研究》课题研究和“即查即拆”行政强制措施应用的成功案例视频制作。
四是排查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5月6日,召开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再落实再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动员部署,迅速推动落实。目前已整理出城中村数量65个,累计排查全市既有和在建房屋1232处,共发现经营性质自建房801处,存在违建行为546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8处。赴柳江区、融水县、融安县以及三江县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工作。
五是落实隐患整改,加大燃气整治工作力度。截至6月15日,全市共开展整治行动320次,参加执法人员2703余人次,出动车辆717余台次,对各燃气站点的气罐、储存仓库安全条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达标的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暂扣非法煤气罐1337瓶;在餐饮场所使用非法瓶装气联合执法行动中,通过摸底宣传、责令整改、执法整治,对258家非法用气的餐饮场所进行依法处罚,下达责改通知书34份,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扣押非法燃气瓶78瓶,该258家餐饮场所均已更换为正规燃气,整改率100%。印发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打击非法存储、充装、运输、使用、经营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印发联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行业使用瓶装燃气秩序,降低“燃爆”事故发生概率。将无证燃气治理工作纳入2022年柳州市“金壶杯”绩效评比考核。通过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指标,进一步督促各城区深入开展非法燃气整治工作。认真践行“721”工作法,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以开展餐饮场所非法用气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编制并向商户发放《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柳州市餐饮行业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须知》。
六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度,为推进依法行政执法提供保障。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明确对县区开展“三项制度”检查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限、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相应的审核、纠错工作制度,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三项制度”运行机制。坚持每个月对各县区(新区)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县区责令整改。截至6月17日,全市网上办案案件共47.43万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7日,各执法单位通过城管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立案34780起(简易程序31882起,一般程序2898起),同比去年立案48709起,下降28.6%;罚款8169起,同比去年罚款10843起,下降24.66%。进一步完善免罚清单,梳理完成并公布我局第二批免罚清单17项,减轻企业运营负担。重新梳理编制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市、县两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2年版)共计行政权力事项597项,其中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处罚575项,行政强制1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编制《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执行<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自由裁量基准》,涉及行政处罚4项。
七是探索开展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构建工作。2021年,建设运行了鱼峰区羊角山社区、柳南区革新社区、柳东新区龙象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明确到2022年底前,柳州市五城区、两新区原则上推广建设1个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巡回站。积极开展“城管进社区”工作,继续推广建设工作,力争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在我市各社区得到全面覆盖。
八是深入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对涉案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事项提醒机制,在调查通知书、调查笔录、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关键文书中增加文字提醒信息,发放《信用提醒单》,督促其提前应对,及时处置。规范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执法单位社会信用信息建设工作考核中,进行每月定期网上巡检,并规范执行。对符合柳州市“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企业,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提醒修复工作任务,安排专职专岗开展督促检查,逐一联系企业,通过电话提醒,集中约谈提醒、个别上门提醒、主动协助修复等方式服务企业开展信用信息修复。2018年-2021年,累计办理以市城管执法局名义处罚信息信用修复164起。今年上半年双公示涉企处罚案件共8件,通知修复3起。
九是贯彻“科技为民”理念,持续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智慧城管(二期)项目建设,框架基本建设完成,城管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自有数据已相继部署,外单位数据按计划即将进行逐项对接。各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继续基于柳州市智慧城管市县一体化模式,通过“以市带县”开展相关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网上缴费信息系统建设,截至6月19日,已通过生活垃圾收费系统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2041万余元。
十是扎实推进城市综合治理,持续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扬尘治理,提升空气质量。根据扬尘违法行为多发时段、易污染路段,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共组织开展集中整治14次,查处案件83起。针对夜间多发扬尘违法行为开展“夜查”150次,查处案件174起,有效减少了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分片区对全市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城区进行处置,共督办滴撒漏等污染城市道路问题541起,处置率达100%。上半年,全市城管系统共查处建筑垃圾扬尘类案件391起。每季度组织全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交流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开展柳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复检工作,复检利通、华远两家渣土车公司车辆共51辆。积极指导、帮助无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车辆成立公司(柳州市振辉运输有限公司),从源头上减少“野马车”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偷拉乱倒现象。将各渣土运输公司的业务信息纳入渣土监管平台,目前渣土车辆接入平台共1117辆。推进渣土车监管平台系统功能升级,组织各城区扬尘组、支队业务骨干及渣土运输企业监控人员进行新渣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
十一是清理河道“四乱”,保护柳州母亲河。对辖区水域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现象密集的河段采取集中排查清理,对乱种复垦严重的河段进行重点监控,严厉打击非法搭建钓鱼台(棚)、种植农作物等违法行为。上半年,查处非法临河建筑物案2起,依法清理非法种植面积约6550平方米、拆除钓鱼台292个,清理面积约2328平方米,有效改善了沿江两岸环境景观。开展禁渔执法,保护渔业资源。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当事人的嚣张气焰。上半年,禁渔期渔业类案件累计立案9起,结案4起。没收虾笼288床、渔网76床、手抛网3床、拦江网20床、泡沫网1床、网劏1个、伞笼10个、地笼61个、捞搅4个、鱼枪3把、电枪2把、鱼叉3把、鱼竿4根、潜水设备2套、捕捞工具3套、玻璃钢船1艘、塑料船1艘、竹排1艘、皮划艇1艘、无证船舶3艘。对柳江主河道双冲大桥至阳和大桥水域及竹鹅溪、帽合河、都乐河、响水河、香兰河等五条支流水域保洁清漂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指导保洁责任公司柳州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及时清理市区水域聚积垃圾、重点水域零星垃圾,确保一级河段全时无漂,二级河段定时清漂,垃圾清理无死角,有效保障了柳江河辖区水域的水体质量。上半年,共开展保洁检查保洁检查共计450次,督促保洁公司打捞漂浮垃圾40955立方米,清理日常垃圾13217立方米、水生植物24738立方米,打捞动物尸体40头。
十二是持续推进“五车”整治工作。开展日常整治486次,统一整治行动19次,出动执法人员7418人次,执法车辆1896台次,查处违法“五车”4652辆,其中,城管执法部门查处2102辆、交警部门查处2432辆、交通执法部门查处98辆;送入“五车”专用停车场的查扣车辆共计2283辆,依法报废670辆。采取日常巡查与暗访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新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上半年共开展日常巡查120次、暗访抽查47次;巡查发现违法上路行驶“五车”同比下降13%,违法占道停放“五车”同比下降5%。积极联系市属媒体安排记者深入执法一线采访。上半年,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平台发布整治工作报道共计128篇,为整治工作营造了积极的舆论氛围。
(三)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推进市容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扎实推进“柳州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活动。进一步整治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加大路面清扫保洁力度,做到道路随脏随扫,随丢随捡,确保辖区道路全天候保洁。每天对辖区内的一、二级道路及路沿石认真组织清洗,做到路面、路沿石见原色。截至5月份,共出动水车53074台次,洒水量60.08万吨,清洗道路面积245347.65万平方米。
二是深入开展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充分运用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门前三包”子系统采集和处置案件,截至6月19日,案件数1998起,处置率99.5%。共录入商户信息24684家,已签订责任书24324家,签订率达98.5%。下发第一季度各城区(新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情况通报。
三是踏实做好创城固卫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常态化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参加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培训,制定常态化国卫复审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城市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小广告、扬尘污染、占道经营等现象不断开展整治行动,积极探索新执法手段解决人行道违停问题。根据季节交替,积极开展了春季“除四害”消杀活动,加大城市道路落叶清扫、开展卫生死角集中清理整治。积极应对汛期气象变化,落实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做好城市道路排洪、冲洗工作。
四是提升环卫保障力,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认真抓好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工作。高效履行静脉产业园监管职能,指导和督促运营公司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商户对接沟通,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的建设,逐步提高餐厨垃圾收运量。有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与区外相关企业通过网络对接,了解区外企业的投资意向。基于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工程项目,继续对接焚烧项目社会资本方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外供热项目。该项目基础设施一期投资约4214.84万元,建设一条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鱼峰区河表、洛维工业园区进行集中供热的管网,年供热气预计3000万元以上,目前正在协调各项前期工作。
五是积极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印发实施《柳州市环境卫生“十四五”规划(2021-2025)》。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县级垃圾填埋场存在渗漏、渗滤液调节池水位过高的问题整改,柳城县完成了渗滤液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鹿寨县完成了填埋库区全部16处渗漏点修复,融安县填埋库区渗漏修复工作已全面开工,融水县已完成库区渗漏点修复及调节池漏点修复,三江县渗滤液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配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区“十四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市一策”方案(柳州市)初稿编制。督促各县加快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构建稳定运行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根据2022年度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各县区申报了23个镇级和25个村级项目,并积极跟踪项目资金落实。目前,柳城县、鹿寨县已建立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鹿寨县垃圾焚烧厂已于5月28日试产并网发电;融安县同时在乡镇转运站和县垃圾焚烧厂发力,垃圾焚烧厂预计2023年底建成投产;融水县、三江县重点推进就近就地镇级、村级垃圾焖化处理设施建设,有效降低垃圾运输及处理成本。
六是整治各类违法广告。持续开展户外广告日常规范清理和查处工作,全市上半年巡查处理违法设置广告问题约11000起,较去年同比下降约15%。巡查清理乱张贴小广告约3500条次,利用非接触执法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57起。指导各城区督促商户等广告设置单位做好户外广告用电、涉电,在汛期、强降雨、强对流等恶劣天气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公益广告的规范管理。
七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等项目。为城管环卫工人解决实际困难,今年申报43套环卫公租房、12套城管公租房,目前正在协调落实房源和地址信息。对我市能够对外开放的公厕(含园林、市政、市场、单位、企业、商场、加油站等)进行全面的统计,目前共统计有1345座公厕,其中属于市政公厕的为272座。2019年6月前,我市公厕指示牌仅有300约块。在创城迎检之前统一制作安装3650块公厕指示牌,并确保每一座公厕和公厕指示牌在百度地图上有址可循,方便居民寻找入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的2022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重新调整道路公共场所管理等级划分。
八是宣贯落实《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牵头组织了百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两期《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培训。成立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辖区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逐一上门持续开展宣贯落实,多次进行座谈沟通推进解决工作中矛盾难点。目前,各城区已走访约2200家,签订收集运输协议1100余份。
九是全面确保生活固体废物的规范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站严格按照运行标准,优化人员配置和调度安排,提供延时服务共转运生活垃圾18.53万吨,日均1227吨。柳州市静脉产业园共处理生活垃圾29.89万吨,日均1980吨,同比减少3.76%。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发电6151.68万千瓦时。餐厨垃圾自3月25日进场至5月31日共1288.18吨,日均18.9吨;签约餐厨垃圾收运商户约1300家。园区渗滤液处理量7.95万㎥,日均526㎥,同比增长17.70%,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立冲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2130.92万千瓦时,日均发电14.11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84%。生活粪便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共接纳处理粪便1.98万吨,平均日处理131.44吨,同比增长7.7%。同时严格按要求运行污水、除臭设备,确保了污水、臭气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无市民投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年1-5月暂停使用临时消纳场2座,到期取消4座,目前辖区范围内审批设立在用的临时消纳场有12座,库容合计2857万㎥。共处置建筑垃圾493.1万㎥,其中临时消纳场277.89万㎥,回填215.21万㎥。采取人员现场和无人机航飞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消纳场进行监管巡查,累计巡查160场次,对7座已封场的消纳场进行航飞检查复绿情况,有效保障临时消纳场安全运行和封场后续管理。
十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档升级。我市在2021年第四季度评估中名次进行了上升,评估情况为:评估得分63.5分,较上季度提升11.3分,名次上升9名。定期组织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例会,稳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安排全年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垃圾分类新时尚 生活创意无极限”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揭幕仪式暨2022年柳州市“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垃圾分类全民参与 绿色生活共同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线上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垃圾分类新时尚 文明柳州我先行”短视频大赛等主题活动。开展垃圾分类“五进”活动。组织全市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 进企业”等“五进”活动,2022年上半年,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117次(市级6次)、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校园普及和互动实践)490次、垃圾分类进社区活动640次、入户宣传 405788户,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参观活动41次,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或公益活动405次,参与人数为11831人,累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336次,6005人次。6月7日,我市第9座生活垃圾宣教基地在柳江人民文化宫广场揭幕启用。协调媒体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次;省部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5次;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58次。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工作。截至6月底,共检查住宅小区68个,公共场所25个,相关企业41个,学校24个,公共机构17个。
(四)严格管理、强化服务,推进执法形象不断好转
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监督检查。开展城管执法督察专案督办工作,对各类城管执法队伍管理督察事项进行梳理,建立了城市管理执法督察专案督办工作机制,专案涵盖个案督办、调研分析、监督检查、工作推进等多种领域,专案办理流程严谨,自评点评相辅相成,有力推动城管执法督察人员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22年4月,共督办城管执法督察专案5件。对县区城管执法队伍队容风纪开展督察考评,加强着装规范、言行举止、勤务管理、装备管理的检查力度。加强2022年市区人行道违停治理考评,从案件发生量和积案清理成效两个方面推进人行道违停治理考评工作,督促各城区城管执法局加强人行道违停高发区的整治力度,实现人行道违停治理的长效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重点从文明执法、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加强督察。2022年上半年,共下发督察整改通知书250份,督察决定书59份,复核决定书4份,督察建议书2份,督察、点名批评违规人员约80人次。
二是加强指导评估,积极推进城管执法标准化大队建设。督促指导城中区、鱼峰区、柳江区城管执法局按要求有序推进标准化大队创建工作。未参与创建的各县(新区)城管执法局参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大队创建验收评分标准(试行)》先行先试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大队创建工作。不定期对各单位进度进行督察,并将城市管理标准化大队创建工作将纳入《柳州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评分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
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投诉案件。严格按照群众投诉处理的工作要求,热心接待群众,理顺投诉办理流程,加强投诉督办、审核、考核工作,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提高投诉办理工作效能。要求各城区(新区)执法局设立对外投诉热线,时间段为每天(含节假日)早上8:00-晚上22:00,保障群众投诉能及时得到受理。截至6月22日,共受理投诉案件共52起,办结50起,办结率96.15%。
四是优化城市管理考核体系,提高城市管理效能。结合2021年考核情况,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考核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城市管理“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被考核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提高督查检查实效,使考核工作更科学、合理。积极协调,申请继续将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列入2022年度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作为我局唯一保留的市级层面督查检查项目和绩效考核指标,持续抓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做到减负不减质。
五是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筑牢安全生产根基。在春节、清明、五一节、两会、汛期等重要节点前下发相关通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新安法宣贯年”、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小火亡人” 多发场所突出问题、春节冬奥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渡运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涉电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至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在2021年市级考核评定结果为“优秀”。
六是压实责任担当,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半年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累计到定点帮扶村指导调研和慰问困难群众2次,每次进村均与工作队员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工作困难,研究指导乡村振兴工作。党组中心组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文件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乡村振兴工作2次。积极开展消费帮扶,上半年结合端午节干部节日工会福利采购,累计采购白文村村民种植的小土豆8千斤,金额2万8千元,进一步提升白文村民发展种养产业的信心。
二、认真剖析,深入思考,着力解决存在重难点问题
(一)队伍管理教育亟需加强。个别党员干部思想基础不牢固、缺乏党性教育、不讲党性原则。队伍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能力素质参差不齐。
(二)人员流失较为严重。工作环境艰苦,待遇不高,导致人员辞职频繁,很难留住基础业务好的人才,新入职员工在业务衔接上还需加快。
(三)执法环卫装备设施老化不足。执法记录仪、值班手机、部分执法船舶使用年限较长,故障频率高、维修时间长,对日常执法取证工作开展造成一定影响。环卫设备车辆老化、故障频发,现有转运车辆与箱体不能适应增量转运需要。
三、再接再厉,全力以赴,继续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一)迎接服务党的二十大。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筑牢政治忠诚,厚植为民宗旨观念。开展“力戒形式主义,推动‘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落实工作”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清廉城管环卫建设,开展“新征程、新担当、新作为”机关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作风监督整治,争创清廉机关示范单位。
(二)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队伍结构现状,统筹用好职务与职级两条晋升通道,做好晋升规划。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部门跟班学习,拓宽干部的知识广度,增强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关注全国疫情发展情况,按照最新文件精神,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期间人员管理,按照“原则上不离柳”的原则,继续做好外出离柳人员“审批、登记、返柳”三层监督。推进全市城管环卫系统疫苗接种工作,督促、指导二层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四)继续强化巡查力量。将新增违建巡查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市、区两级同步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夯实巡查力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推进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大队建设。按照自治区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大队创建工作要求,推广可复制的经验,继续指导全市城管系统推进标准化大队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六)扩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范围。城中区新增3个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城中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柳北区新增3个街道、鱼峰区新增2个街道、柳南区在完成银山街道剩余社区的基础上再新增1个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柳东新区新增2个社区、柳江区新增4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完成阳和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在县城中心区域的公共机构、学校、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各选两个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体系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新建或提升改造一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加快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配足、配齐生活垃圾专业运输车辆,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加快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务必在2022年底前完成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2024年底前完成厨余垃圾处理项目。鹿寨县、融安县按计划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厨余垃圾处理工艺,力争年底各建成一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或跨区域共享厨余垃圾终端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