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4999/2022-0340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城管报〔2022〕4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
- 发文字号:
- 柳城管报〔2022〕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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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管报〔2022〕4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
中共柳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法办〔2021〕1号)及《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夯实反腐倡廉责任,积极开展“三不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容环境保洁等工作,持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格局。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压实主体责任,将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二是根据《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广西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柳州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法办发〔2021〕2号)要求,对照《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紧盯问题不放松,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的各项工作。
(二)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为强化实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法委发〔2021〕5号)文件要求,组织召开我局2021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部署会,明确今年法治工作重点与要点,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管理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确保全年工作按计划稳步开展实施。结合我系统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印发《关于征求<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分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柳城管法〔2021〕31号),对涉及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分工进行明确责任科室,要求落实。
二、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部署安排执法知识竞赛、执法现场模拟竞赛、优秀案卷评选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建设活动,促进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行政执法的业务知识、执法程序和执法办案能力,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强化执法规范化,提升队伍执法能力。我局两位同志获得全区法治建设先进个人奖。
(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一是以新修正的宪法为重点,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强宪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水平。为推进日常学法用法工作,我局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将宪法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推进机关学法经常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到结对帮扶社区和贫困村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等活动时宣传宪法,倡导全民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全民普法知识。三是结合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宣传宪法及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针对性。四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让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信仰,让宪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创新宪法宣传教育的理念、载体、方式方法,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开展宪法宣传,把宪法讲准讲透讲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五)开展民法典及城市管理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城市管理氛围。以“3·19城市管理日”、“12.4宪法宣传周”创城固卫、送法下县等重要活动任务节点为依托,组织系统各执法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安排在全市多个BRT公交车站牌滚动投放法治宣传广告、投屏播放《保护一级水源地》与《城市管理用心百姓生活舒心》公益宣传片;组织开展2021年第1期法治大讲堂活动,并邀请广西区委党校申华林教授就《民法典》(物权篇、合同篇)内容进行授课。活动期间,全市城管系统共开展了50多场各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共10000余份。
(六)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为推进日常学法用法工作,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由局长作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同时确定法制宣传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体人员常态化学法用法,并把法治培训列入我局执法人员大轮训、业务部门专题培训的重要内容当中,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推进机关学法经常化建设。并依据相关要求,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全系统人员进行法律及业务知识考试,不断深入法律知识及业务水平。
(七)夯实普法责任制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法治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二是开展全员培训,切实增强法治理念,提高执法水平。三是深入基层,召开法制工作研讨,开展调研和案件指导,确保各项行政处罚工作合法规范。四是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据反映出来的依法行政薄弱环节,推进行政执法水平的统筹规范和整体提升。五是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作用,加强网络矩阵集群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等开辟普法宣传专栏,定期发布系统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情况,提高网络普法能力,营造浓厚氛围。
(八)加强法治培训教育
强化法治业务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全面统筹,量化培训计划。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与法治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执法人员的年度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协管人员的上岗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受训率必须达到100%,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以领导干部与业务骨干为重点,加强普法教育及法律专题培训。按照普法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城管执法类别,每季度有针对性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单位领导干部与业务骨干开展法律专题培训,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法治业务培训交流,每季度组织召开行政执法研讨会,研讨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并集中学习行政执法案件申请法院非诉执行协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等情况。四是定期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以专题培训为重点,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全员素质能力,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召开各类培训44次,参训人员达上千人次。五是扎实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组织全市14支城管执法队伍近500名执法人员开展队列会操活动,按照岗位分类开展“岗位大练兵”以及岗位技能、实践能力的“业务大比武”活动,对日常城管执法工作中的法律法规、办案流程、执法文书制作、现场办案能力等常规办案技能进行竞赛评比,评选优秀办案标兵、优秀办案单位等,树立先进典型。六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法制骨干、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随机从城管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上抽取办结的案卷进行评查。
(九)优化营商环境
1.按2019年-2021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我局并无承担牵头部门的职责事项与配合开展的工作事项。根据2021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工,我局配合开展“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目前已印发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2.作为其他项目成员小组,我局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在《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柳政规〔2019〕46号)的分工中并无我局具体工作职责,因此我局是按本部门职能范围,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涉及我局集中行使的住建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查办。作为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制度(下文简称为“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3.我局作为市容环卫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行业范围内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模式,推行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经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 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68号)文件中的具体任务,我局涉及的工作职责包括确保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9%,目前此项工作已达标。截至2021年9月底,立冲沟垃圾填埋场共处理全市建成区生活垃圾56.32万吨,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2063吨,共处理渗滤液12.9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始终保持100%的水平,保证了柳州市市区的生活垃圾全部得到规范及时处置。
(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从2020年11月开始对我市各城管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各城管执法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2021年以来,司法局及我局印发的执法信息公示通报共计6次集中抽查结果,抽查发现少数单位存在超期公示的问题,经通报相关单位均已完成整改。2021年12月20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报送2021年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法治建设考核指标部分材料的通知》(柳城管法〔2021〕52号),明确了法治建设考核材料制作标准,并督促各被考核单位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填报附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集体讨论目录清单》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计表》。目前已收齐各城区执法局单位的法治建设材料。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实效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提高。我局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多样,但仍需不懈努力,在已有的宣传方式上继续探索,用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城管法治人才队伍亟待培育和壮大。受年龄结构、业务经验、法律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普遍存在人力不足、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化。深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推动完善城市管理和执法领域配套政策。巩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成效,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评估,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律师驻队制度,形成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工作保障体系。
(二)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多元化。依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工作衔接,推行共同缔造的治理组织模式,形成城市治理的强大合力。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分类监管和事后联合惩戒,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氛围,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三)健全规范执法制度机制。坚持服务为先,创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制度建设,着力健全执法评估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四)践行“721”工作法。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的根本出发点,继续推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倡导的“721”工作法,努力实现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对与民生相关的问题积极采用引导、服务的方式解决,体现人文关怀和柔性执法;对于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管重罚,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