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庆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3年2月23日至7月13日,柳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城管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庆麟同志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庆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柳审委办经责报〔2024〕5号),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市城管执法局使用两违强拆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
1.修订《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清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清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并明确违反资金使用规定行为的责任。
2.制定《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业务科室、会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以制度规范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
(二)市城管执法局合同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合同管理意识,明确签订合同的单位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调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跟踪,对于合同款项的资金支付,及时追踪,确保支付进度与合同约定一致,保障单位合法权益。
2.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三)市城管执法局法制业务用章问题
整改情况:
1.修订《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业务用章管理规定》,明确了法制业务用章的范围。
2.修订《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规范和程序。
(四)对城区清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并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城管(环卫)系统财务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城管(环卫)系统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指导,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2.落实监督检查职责。机关党委、计财科、综合科等业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城区(新区)城管环卫部门、二层单位开展检查,去年至今共检查11次,并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对下属单位收费管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指导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已在《生活垃圾专项处置审计整改报告》列示,并按季度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市审计局。
(六)市城管执法局对城管执法行为监督指导问题
整改情况:
1.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进行专题研讨,进一步对档次与幅度进行合理划分,确保正确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规范并落实案件超期延期手续。
3.加强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对未按办案程序办理的案件予以撤销。严格执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4.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正确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研究学习《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强化案件审核把关力度。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今年已开展4期有关培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七)市城管执法局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监督指导问题
整改情况:
成立工作组,强化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监督指导,并按季度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市审计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避免同类的问题再次发生。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强化问题意识,抓好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堵住各领域各环节风险点,全面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巩固整改成果。坚决落实监督指导职能,每年对各县区城管、环卫主管部门、各二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部门规范行使职权,持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果。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