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0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7-07 17:55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沿街微型汽车顺向停放,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第072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市公安局与我单位分别牵头办理。经研究,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柳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桂政函〔2005〕220号)规定,我局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我局坚持将人行道违停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持续强化人行道停车秩序管控,确保车辆按照规定的停放方向、时段、准停车型规范整齐停放,保障人行道畅通有序。

根据《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在人行道上增设停车泊位的,优先设置新能源汽车停车泊位。”相较于普通标准车位,人行道新能源专属车位尺寸规格更小、布局更紧凑,是结合人行道通行空间、便民充电需求专项规划设置的便民泊位。当前存在部分燃油车辆随意占用新能源专属车位、机动车在人行道逆向、无序停放等问题,会对市民出行体验和城市文明形象造成一定影响。针对上述现象,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管控工作。

一、细化执法标准,持续推行柔性规范执法。我局深入践行住建部城市管理“721工作法”,持续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人性化城市管理,常态化开展人行道违停专项治理。制定《2026年全市城管综合执法法治建设要点》,指导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理念,对机动车未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泊位内、燃油车占用新能源专用停泊位、非法侵占人行道、盲道等不按规定停放的行为,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采取巡逻管控、定点处置相结合等方式,对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依法查处。2026年以来,累计利用交警部门车主信息平台发送人行道车辆违停提醒移车短信,移车率达80%;共查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的停放方向、时段、准停车型规范整齐停放案件,有效改善了市容环境。

二、依托智慧城管,健全巡查协同处置机制。深化智慧城管平台赋能作用,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 “全域覆盖、全时响应、全流程闭环”的“一网统管”体系。依托智慧城管视频监控、智能抓拍、网格巡查数字化系统,优化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线上视频抓拍与线下市容巡防联动优势,持续拓展智慧化巡查覆盖范围、提升巡查频次。深度融合 AI 智能技术,搭建业务知识库、在线指导等功能模块,建成 8 类自动立案识别场景、覆盖 81 项智能派遣事项,为城市治理决策、一线案件处置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严格落实即时采集、即时派发、即时处置、即时核查全链条管控,保障各类市容问题快速处置、落地见效。   

三、深化宣传引导,营造文明停放氛围。我局坚持整治与宣传工作同步推进,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文明停车宣传引导工作。一是线下扎实推进硬件宣传赋能,在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居民小区、校园周边等人行道重点停车区域,因地制宜设置人行道规范停车提示牌近400余块,直观提醒过往车主依规停车。同时,结合线下执法巡查,现场向车主普及文明停车知识,讲解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位、无序停放的危害及违规后果。二是线上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通过“规范引导、普法宣传、温馨提示、反面曝光”等方式,对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正确引导与纠正。常态化推送人行道违停处罚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通俗易懂解读停车管理政策。引导广大车主树立“规范停车、文明出行”的理念,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停行为,营造全民共治、文明有序的城市停车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城市管理工作总体部署,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聚焦人行道停车管理薄弱环节,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管控举措,常态化加强人行道违停综合治理力度。一是持续优化执法模式,深化柔性执法与专项整治融合机制,精准破解车辆无序停放、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位等顽疾;二是强化智慧城管管控效能,优化智能巡查、快速处置闭环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规范停车良好习惯,不断规范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