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第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7-13 17:55   


您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市政人行道常态化巡查维护机制的建议》(第83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牵头办理,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巡查体系机制,实现全域常态管控

(一)修订分级标准,落实差异化巡查

聚焦城市道路市容环境规范化、标准化管控需求,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修订并印发《关于“柳州市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管理等级划分”的通知》,全面落地实施分级管控标准体系。依托我市智慧城管平台(城市运管服平台)实行数字化动态管理,全面推行分级分类差异化巡查机制,科学划定巡查频次标准,明确城区主次干道每班次巡查不少于2次,背街小巷每班次巡查不少于1次,实现全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巡查全域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针对人员密集、问题高发重点区域,实行加密巡查、重点管控,紧盯商业区、校园周边、交通枢纽、大型社区出入口等关键点位,重点排查整治人行道破损、路面杂物堆积、占道经营、车辆违规停放、盲道占用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模式,细化路段管护责任,实现每一段城市道路、每一处市容点位专人定岗负责,从制度上有效防范漏巡、漏报、迟报等问题,夯实人行道巡查管护工作基础,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开展人行道违法治理,规范人行道市容秩序

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人行道各类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工作,紧盯人行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巡查管控与执法查处力度。坚持常态化管控与集中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同步落实人行道设施防护举措,全面清理人行道地钉、残桩等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设置人行道隔离桩,严禁机动车驶入人行道碾压、损毁路面地砖。针对人行道挖掘施工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核验施工许可手续,逐项核查现场围挡、安全防护等措施落实情况,从严规范各类施工作业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挖掘人行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其恢复路面。截止目前,利用交警部门车主信息平台共计发送人行道车辆违停提醒移车短信,移车率达80%,查处人行道车辆乱停放案件,处置无证掘路(人行道)、施工占道(人行道)等问题,从源头上缓解人行道破损问题,降低设施维修频次。

(三)聚焦重点路段,强化巡视覆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城市道路维护管养主管部门,其二层单位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具体承担着市管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职责。目前,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已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排查,并结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数字城管平台及市民来电来访等多种渠道,动态掌握全市市政人行道设施运行状况,精准开展分级分类巡查管护工作。

2026年以来,针对全市重点路段、重点片区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视,涵盖瑞龙路、柳工大道、北外环路、南环路、东外环路、柳太路、056县道等外环路;文昌路、桂柳路、连塘路、五一路、广场路、解放北路、飞鹅路等市中心路段;龙潭路、柳石路、中山西路、公园路、龙城路、屏山大道、鱼峰路等网红景点周边道路;以及白露大桥、文惠桥、红光大桥、龙屯立交桥等桥梁进行巡视。截至今年5月,全市管养路段(含桥隧)累计巡视达8000余次,有效落实分级巡查。

二、一路一策施策,规范维修标准

(一)推行差异化维修,严控施工质量标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市管道路、区管道路的人流荷载、功能定位与管护主体差异,积极推行差异化养护标准,全面落实差异化维修管护策略。在维修施工全过程严格遵循原有道路设计规范和市政养护行业标准,从严把控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和材料质量,优先选用防滑性强、耐磨度高、透水性能优良的优质铺装材料,确保人行道维修质量和耐久性。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已针对非机动车通行需求较大的路段,实施重点关注,发现地砖松动、破损、沉降等病害第一时间处置、及时维修更换,持续保障人行道平整完好、通行安全。

(二)精准开展病害整治,提升设施管护质效

2026年以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病害多发路段,重点推进龙潭路、桂柳路、潭中西路等人行道专项维修整治工作,已完成翻铺人行道道板709.21平方米、新铺人行道道板648.21平方米、维修盲道33.49平方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坑洼、沉降、松动等情形实行“即查即修”,对需统筹规划的结构性病害纳入季度养护计划,确保整改时效性与科学性并重。

三、强化资金保障,落实长效投入

市财政局持续强化市政设施管护经费统筹保障,持续加大城市道路及人行道维修养护资金拨付力度,建立稳定长效的经费投入机制,为全市人行道常态化巡查、精细化维修、规范化管控提供坚实资金支撑。2026年全市统筹安排城市道路及人行道维护保障预算,专项用于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病害整治、设施更新及执法管控等工作,资金使用分类清晰、专款专用,具体使用方向如下:

一是安排挖掘破路修复施工及管理费,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挖掘恢复、人行道破损修复等工程支出,其中专项用于人行道恢复维修经费,全力保障人行道病害及时处置、路面功能常态完好。

二是安排城管行政执法督查检查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常态化督察工作,重点强化人行道违法停车、占道经营、违规接坡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规范人行道通行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三是安排城市道路日常维护经费,全面覆盖城市道路路面、人行道日常巡查维修、零星病害处置、设施养护等常态化工作,切实筑牢市政人行道长效管护保障体系。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将以此次人大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绣花功夫”落实人行道常态化巡查维护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动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馈渠道,常态化开展人行道乱象综合治理,不断巩固整治成效,努力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提升城市道路设施精细化管护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