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 第1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共空间乱象治理的建议》(第166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牵头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中区人民政府、鱼峰区人民政府、柳南区人民政府、柳北区人民政府、柳江区人民政府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完善机制,数据平台赋能公共空间全链条监管
(一)强化准入管理,信用承诺与规范监督并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信用承诺与公示制度。对滨江步道、小区绿地等公共空间审批事项涉及的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执行“双告知”制度,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核心职能,构建“承诺—监管—退出”的闭环管理机制。
五城区人民政府严格源头管控、落实清单管理、规范审批运行、强化全流程监督。一是细化临时占道许可准入标准,严格审核项目属性与用途;二是推行技术合规+公共利益“双审机制”,严控假借便民名义违规牟利;三是对获批公共空间项目常态化巡查、动态管控,发现擅自变更用途、违规经营的,坚决撤销许可、依法处置,补齐监管短板,提升城市治理公信力。
(二)统筹构建全域防控格局,压实源头管控责任
市城市管理局立足违法建设治理统筹协调职能,牵头搭建 “部门协同、属地联动、全域覆盖” 的公共空间违建防控网络,将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搭建经营设施等行为纳入全市违建治理重点管控清单。持续深化“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创建成果“回头看”动态复核,依托无人机空中巡查开展智能化动态监控,重点核查公共绿地、步行通道、滨水步道空间等公益属性区域的侵占问题,推动防控关口前移。
(三)加强常态巡查,织密巡查管控网络
市城市管理局依托智慧城管平台,聚焦主次干道、商圈景区、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周边、农贸市场出入口、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落实城市管理问题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通过网格化精细管理、分级分类差异化巡查,实现全市常态化巡查无盲区、全覆盖。
(四)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精细治理水平
市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智慧城管“电子城管”子系统助力城市管理智能化建设,完成固定智能采集监控设备的终端部署,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五城区城市管理核心区域内机动车乱停放、无照经营游商、店外经营市容问题实时捕捉识别、智能受理、智慧派遣。
二、联动形成合力,开展侵占公共空间问题整治
(一)深化违法建设整治,清退公共空间存量侵占
市城市管理局始终坚持“控新增、销存量、保安全”工作主线,将违法建设治理作为遏制公共空间商业化侵占、守护公共资源公益属性的核心抓手。建立“专项整治+动态核查”工作模式,针对沿江滨水带、住宅小区、城中村、地下公共空间等区域开展治理。创新推行“即查即拆+一案一档”执法方式,对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搭建经营性棚屋、设置围挡等新增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处置。
(二)刚柔并济规范执法,优化市容秩序提升治理成效
市城市管理局始终立足城市发展与民生服务双重维度,以柔性执法维护城市市容秩序。一是严格遵循“疏堵结合、规范引导”的核心原则,指导各城区结合辖区实际,在充分保障行人通行、消防安全、市容整洁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区域、设置便民疏导点,引导流动商贩有序经营。二是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理念,采取日常巡查与常态化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以说服教育、现场引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开展工作;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三是重点巡查市辖区沿江岸线、滨水公园、沿河住宅小区沿岸重点区域,联动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沿江岸边杂物堆放、私设简易设施、侵占滨水步道等问题管控。
(三)强化宣传引导,维护人行道违停秩序
市城市管理局指导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强化智慧城管平台、巡逻管控、定点处置联动运用,劝导和依法查处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行为。通过“规范引导、普法宣传、温馨提示、反面曝光”等方式,对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正确引导与纠正。
(四)核查经营主体,保障市场经营环境规范有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违规经营专项整治,清理“僵尸”主体。重点排查利用公共空间(如市政人行道、小区共用设施)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及企业。重点核查其住所(经营场所)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行为。对利用虚假地址或非法占用公共空间注册,且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依法启动“依职权注销”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程序,清理挤占公共资源的“空壳”商户,恢复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五)加强督促指导,多方联动处置违规侵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各城区住建部门督促指导,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小区公共空间使用管理,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使用公共空间,确需改变的,应按规定征求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义务,对于个人非法强占公共空间等行为第一时间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联动街道和执法部门处置。
五城区人民政府统筹本级城管、街道、社区、物业力量,积极排查、严格查处私设经营点位、私设围挡圈占、私装地锁、私搭棚屋围栏、损毁绿化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联动开展综合整治,严控重点区域侵占现象,维护市民群众合法权益,全方位修复公共空间属性、规范经营秩序。
三、构建多元渠道,推动城市管理共建共治共享
(一)深化“城管进社区”工作,筑牢前端防控防线
市城市管理局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实现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明确驻社区城管队员日常巡查职责,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违法建设、违规占用公共空间等行为及时处置。畅通诉求快处通道,依托城管进社区工作站点搭建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平台,实行“接诉即办、限时办结、跟踪回访”的闭环管理模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驻点办公、流动巡查、线上受理等方式,实现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响应、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处置。
(二)畅通诉求渠道,凝聚全民共治合力
市城市管理局依托“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龙城市民云、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官方网站,为群众搭建多元化的城市管理问题诉求反映渠道,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格局。
四、压实属地责任,健全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市城市管理局推进分类精准治理,完善长效治理机制。针对公共空间违建存量与增量并存的特点,坚持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对新增侵占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保持 “零容忍”,统筹推行“即查即拆”快速处置机制,第一时间遏制违规占用行为,降低后续整改执行成本。统筹推进重点区域公共空间违建专项整治,做好拆后场地恢复的统筹督导,及时推进场地平整、复绿或恢复公共用途,推动实现“拆除整改—功能复原—长效管控”的闭环管理,切实巩固公共空间乱象治理成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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