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答复的公示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2-11-18 11:44   

关于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答复的公示

建议内容:关于采用垃圾分类处置运行新模式的建议

一、事由

根据政府制定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见,社区积极动员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工作,大部分居民都表示支持。但是目前仍处于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单位分类搜集垃圾,但相关部门在收取垃圾时又将垃圾混合在一起拉走,后续垃圾分类处置得不到保障的阶段。因此,居民对社区所做的垃圾分类宣传表示怀疑。垃圾分类处置要想达到实效,必须闭环管理,从投放到回收环节缺一不可。

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必要性或依据

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设备和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既有利于资源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又是衡量一个城市管理水平先进与落后、居民文明程度高与低的标志之一。目前,垃圾分类处置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分类后垃圾量不足,单独建设垃圾处置终端设施成本过高,垃圾分类工作在收取环节得不到保障,导致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后二次处理分类不当。

三、建议

(一)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相关部门应引进再生资源垃圾分类,定期定点回收。

(二)可尝试打造分散收运+集中处理垃圾分类处置统筹共建服务新模式的试点由试点作为开端示范,引导周边域实现垃圾分类处置资源共享、共建,集中处理,整合多个行政区垃圾搜集实现规模效应。

(三)加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按照“全流程闭环、全链条治理”要求,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按照各类垃圾的产生量,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车身喷涂相应的分类标识,整合规范各分类社区(村)、单位废品收旧行为,纳入日常分类管理内容。

(四)促进回收利用。以形成产业链、价值链为导向,鼓励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回收,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搭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交易平台,依托循环经济产业园,构建区域回收、专业分选、综合利用处理相协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五)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垃圾分类处理光靠社区宣传面较小,建议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的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

办理分工:

主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协办单位:市商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XX等代表:

你们在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提出《关于采用垃圾分类处置运行新模式的建议》(第13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在各设区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精神,我市自2020年开始在市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2020年,柳州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中区的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各城区、新区至少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到2022年,城中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城区、新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柳州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的目标任务,市分类办每年制定《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确定当年的垃圾分类任务,并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逐年推进该项工作。    

我市建成区开展垃圾分类的区域,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导则》等文件要求,达到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全覆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全覆盖的建设标准。截至目前,城中区已有4个街道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柳北区、鱼峰区、柳南区2个街道完成垃圾分类全覆盖,阳和工业新区阳和街道的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柳东6个社区、柳江5个社区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公共机构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柳州市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正在逐步完善,为规范我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工作,市分类办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有害垃圾全过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城区开展分类收运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市执法局通过专项财政资金共购置了69辆新能源转运车和58辆新能源三轮车,分配到各城区,各城区也相应配备了满足垃圾分类示范区内分类收运的车辆,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在垃圾终端处理方面,我市四类垃圾按照分类收运,集中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置,其中其他垃圾经环卫部门或环卫企业收运后统一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餐厨垃圾由专门企业负责收运,统一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有害垃圾由各城区(新区)环卫部门负责收运,暂存在城区设置的有害垃圾暂存点,再由有转运资质的企业送至终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可回收物目前基本由市场自行解决。我市静脉产业园承担着大部分生活垃圾的终端处理任务,截至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经开始正常化运行,我市产生的绝大部分其他垃圾都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同时,餐厨垃圾处理厂已建成投产,餐厨垃圾收运企业正逐步扩大餐厨垃圾的收运范围,餐厨垃圾处理量逐步增加,逐步实现正常化运行;静脉产业园内其他类垃圾的终端处置设施也在按规划建设当中,其中2022年计划建成大件垃圾处理设施,2024年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三、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我市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尚未健全,居民分类投放的意

识还有待加强,分类投放效果仍不理想,各城区在开展垃圾分类的区域还未完全实行分类收运作业。

(二)再生资源回收、处置体系还未完善。2021年,我市现有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20家,回收金属约25万吨、废纸6万吨、废塑料1.1万吨、废玻璃0.3万吨。总体来看,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经营场所不够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尚未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缺少统一规划,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准入门槛低,回收站点设置尚未纳入城市整体规划,未形成回收网络体系,分布不合理,回收站点基本是自发设立,大都设置在居民区、公路两侧。回收物品露天堆放,脏、乱、臭现象普遍,环境污染大,影响市容市貌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尚未形成产业化和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入门槛低,无组织、无管理的小回收主体在整个回收行业中所占比重较大,不少行业经营者长期以来无固定经营场所,经常处于“打游击”状态,部分企业也游离在行业监管之外。企业规模小,缺少龙头企业带动,尚未形成规模经营。

(三)在终端处置方面,我市的厨余垃圾设施建设相对较慢,按照规划,到2024年建成厨余垃圾处置设施,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前段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的实际效果。

四、根据建议,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经费保障

市级层面继续争取市财政专项垃圾分类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开展多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同时,通过绩效考核手段,督促各城区(新区)配套垃圾分类资金,安排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保证城区级垃圾分类工作资金到位。

(二)继续加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市级层面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各城区在垃圾分类覆盖的区

域开展分类收运工作,市级层面和城区级层面继续通过购置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加快配足、配齐生活垃圾专业运输车辆,确保分类运输能力与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区域内四类垃圾收集量相匹配,合理确定四类垃圾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路线,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统一运输车辆分类标识,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三)加快再生资源体系的建设

一是开展调查和统计工作。对我市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开展摸底调查和统计工作。掌握市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分布、处置规模等情况,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此项工作已经在进行中,预计7月中旬即可完成。

二是制定柳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调查和统计结果,分析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现状,依据国家、自治区已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定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文件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并印发流程,预计10月份完成。

三是召开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按照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内容,召开相关部门工作推进会,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及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实施方案印发后召开。

(四)推进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建设

督促水务集团加快大件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确保2022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快开展厨余垃圾项目的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并按计划在2024年完成建设并投产;逐步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扩大收运范围,增加餐厨垃圾进厂量,尽早实现正常化运行。

(五)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文明习惯养成

定期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及其他各种有效手段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区域内的各小区全面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持续推动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