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1-8823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第十一届八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鼓励引导公共营业场所设立环卫工人爱心股务点的建议)
发文字号:
柳城管执复[2016]3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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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一届八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鼓励引导公共营业场所设立环卫工人爱心股务点的建议)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16-06-28 11:45   


您在市政协第十一届八次会议提出《关于鼓励引导公共营业场所设立环卫工人爱心股务点的建议》(第157号)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环卫事业高度重视,先后购置了机械清扫车辆,今年政府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环卫车重新购置169辆新型环卫作业车辆,大大减轻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改善了环卫工人的作业环境;将环卫工人的最低工资在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0%,同时为合同制职工购买了五项保险;为解决环卫工人住房问题,2014年协调市住建委调剂了108套住房安置环卫工人,在2015年我局继续协调争取到了100套的廉租房供环卫工人居住,现环卫工人正办理入住手续。

二、解决环卫工人休息室一直是我局工作的目标之一,在2000年以后我市在征地建设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时,只要所征的土地够大,我们都将环卫工人休息室一并考虑合建,如荣军路垃圾中转站、文笔路垃圾中转站、中山西路垃圾中转站、屏山大道(马鞍山对面)公厕等环卫设施上均建有环卫工人休息室,配备有桌椅板凳、饮水机、电磁炉和电饭煲。今年环卫设施建设马鹿山中转站、河西工业三区中转站均建有环卫工人休息室。目前全市已有环卫工人休息室15个点。

虽数量不多,还满足不了环卫工作的需要。另根据国务院颂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我局正在协调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对住宅小区开发商建设的配套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厕)进行协商移交环卫部门进行管理,目前城中区锦绣龙城小区中转站公厕正准备办理移交手续,可有效解决部分环卫工人休息场所。

三、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媒体广泛宣传已发起建设“环卫爱心服务站”的倡议,利用单位大厅或门卫为环卫工人提供饮水机、椅凳休息、避雨、上公厕等服务,目前已设置70多个“环卫爱心服务站”点。

四、我局正在与柳州晚报联合制作柳州1APP及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众微信号,将给环卫工人提供服务的机关单位、企业、沿街商铺等位置在APP及公众微信号上进行标识,让环卫工人更高效便捷找到环卫爱心服务站。

五、我们在今后的环卫设施建设中,也将继续考虑环卫工人休息室建设与垃圾中转站、公厕合建。同时,也建议你们将此建议送市规划局,让规划部门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将环卫工人休息室、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一并进行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使我市的城市功能进一步配套。

在此,我们对高虹委员您对广大环卫工人的关心、关爱表示衷心感谢,工作不到之处,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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