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擅自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案

来源: 柳州城管  |   发布日期: 2024-07-26 11:13    |  作者: 韦然、张静怡

近日,市城管执法局北部分局对阳和工业新区某小区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业主李某存在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行为。经调查,李某在装修的过程中,为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将连接阳台防水反坎拆除。业主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北部分局依法对李某罚款50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法条链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