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后遇到执法队员,结果……
来源:
柳州城管  |
发布日期:
2024-01-22 17:41  
| 作者:
北部分局梁惟惟
2023年12月26日,市城管执法局北部分局(以下简称“北部分局”)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城管队员在阳和北路延长线发现车牌号为桂B18XXX的轻型栏板货车正在倾倒建筑垃圾,便立即上前了解情况,经询问,货车司机吴某从市区某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打算前往“天吊洞”建筑垃圾消纳场倾倒,经过该路段时,发现这条路没人又偏僻,为了节约成本,便打算就近倾倒,谁知道,刚倾倒完准备溜之大吉的时候,就遇上了巡查至此的城管队员。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吴某并不知道运输建筑垃圾需要有运输资质的车辆才能运输,由于吴某未能提供运输建筑垃圾的相关核准手续,城管队员依法暂扣其运输车辆。依据《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由于吴某是首次违法,处理态度良好且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北部分局对其作出了首违不罚的处罚决定。经过执法队员的教育,吴某认识到错误,为了汲取教训,表示愿意主动清理其倾倒的及其周边的11处建筑垃圾。
城管队员表示,运输建筑垃圾需要使用具备运输建筑垃圾相关核准手续的车辆,对于偷拉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广大群众如果发现“野马车”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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