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法办〔2020〕4号)及《关于报送和公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柳法办通〔2020〕27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积极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一是扎实抓好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认真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二是开展了“学理论、上党课、写感悟”活动,通过反复学、扎实学,不断提升广大党员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为进一步指导推动工作筑牢更加坚实的基础。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了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与法治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城管法〔2020〕14号)要求,制定了普法学习目录,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理念,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推动柳州法治建设进程。
3.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为推进日常学法用法工作,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由局长作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同时确定法治宣传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体人员常态化学法用法,并把法治培训列入我局执法人员大轮训、业务部门专题培训的重要内容当中,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推进机关学法经常化建设。并依据相关要求,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全系统人员进行法律及业务知识考试,不断深入法律知识及业务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律师驻队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单位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六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立法方面。一是积极落实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助力推动我市加快制定并完善《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执法政府规章,配合落实2020年柳州市立法计划工作实施,上报《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立项申请,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及征求意见工作。今年以来,配合做好《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等27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答复工作。
2.执法方面。一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目前我局共行使10个部门、19个方面共计517项权责事项。二是鼓励城区开展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020年4月,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在河西街道、银山街道各派驻15名执法人员,形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与市场监管、司法、住建、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执法专员共同进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参与街道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实行综合执法。2020年7月中旬,此项工作在柳南区8个街道全面铺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采取执法局和街道双重管理,执法局负责业务指导、任务考核、人员培训,街道负责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使用等。鱼峰区也从2020年3月开始在7个街道成立城管执法中队。按照工作联动开展、多重管理考核的工作模式推进城管职能落户街道社区,促进辖区城市管理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三是探索非接触式执法模式。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学习借鉴“非接触式”执法工作经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的通知》(桂建督〔2020〕4号)文件要求,巩固我市非接触执法工作成果,就深入开展非接触执法工作经验,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非接触执法工作经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的通知》,提出了改进城市管理管理执法方式的意见。
3.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每年第一季度按期公布上一年度本部门制度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同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决策程序,使行政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符合民益,保证决策从程序到实体符合法律规定。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建立健全我市城管执法标准化体系,对已有的标准规范全面梳理,对需要调整修订的及时完善补缺,对需创新实施的主动作为,我局制定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梳理了2020年柳州市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共168项。同时,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2020年度柳州市绩效考评年度重点工作指标。二是完善城管执法评价工作,加强执法考评。紧紧依托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完善我市城管执法系统各类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考评标准,合理设置考评事项,细化调整完善柳州市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暨“金壶杯”考核等各项评比活动,制定了《2020年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行政执法办案”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指标评分细则》,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奖惩机制,明确奖惩要求与指标。
2.加强行政执法的指导。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编写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司法判例评析》,从中查摆自身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中的不足与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定案卷评查方案,对各县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开展全面自查。每半年,对系统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检查,并以案件评查中优秀卷宗为示范,做好推广工作,同时纳入绩效考核;三是定期召开执法研讨会,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等。遵照《自治区各部门市、县、乡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结合我市城管执法部门执法工作实际,依法编制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2020年版)》,其中行政处罚事项503项,行政强制13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共计517项,并报市委编办备案。为明晰执法事项,进一步理顺执法权限,我局组织编制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了市城管执法支队以市城管执法局名义执法的事项,具体有执法事项240项,主要涉及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类、城市绿化类、城乡规划类四方面。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制定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号、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注重行政执法全过程规范化操作流程,特别是明确将执法文书、执法用语、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标准四项内容贯穿执法全过程,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执行。重新调整了全系统执法文书范本。自2015年开始,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的创新举措。三是优化法制审核程序,全系统按规定设置法制机构与法制审核人员。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城管体验日”和行风效能评议活动;二是制定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考评办法》,明确和完善了督察考评内容,形成了监督、检查和考核长效机制。三是制定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带队执法检查制度(试行)》,通过开展领导带队执法检查,以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为目的,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准确地发现和处理问题。四是制定《2020年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督察工作方案》、《2020年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队容风纪督察工作方案》,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加强督察、量化考评等多个方面全方位整肃城管执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起到强化管理、整顿作风、严明纪律、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效果。五是为强化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深入占道经营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以随机走访、随机抽取市民群众开展城管工作问卷调查的方式,从随意执法、简单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方面开展客观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约90份。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信访工作。我局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依法行政、化解矛盾,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受理、处理办法与要求,细化处置程序与标准,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2.规范行政复议办理工作。细化行政复议案件登记、补正、受理、审理、评审、讨论、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处置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案水平,及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今年以来,我局收到复议申请15起,受理复议案件8起。
3.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加大对基层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指导和推进力度,编写了2020年《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司法判例评析》,通过案例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全系统规范化建设上水平、见实效,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我局专门组织了人员到柳州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法庭参加了现场旁听庭审活动。
4.完善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制定了《柳州市城管(环卫)系统舆情应对实施方案》,建立了网评员队伍,邀请第三方开展专业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确保了本单位年度内不出现重大的舆情事件。
5.推动检察、审判参与监督工作。继续强化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调对接工作,分别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召开了工作联席会议,确保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获得有效的法律指导,高要求高标准规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为加强我市城管系统与人民法院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减轻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我局制定了《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共同推进法院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工作备忘录》,对行政诉讼文书进行电子送达确认。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一是积极开展公众评价满意活动,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群众、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等主题活动,提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整合数字城管平台,“智慧城管”服务不断升级。依托平台受理案件信息31.38万件,通过各类渠道受理市民投诉案件达3.28万件。与“龙城市民云”APP联动实现了一键找公厕、科普垃圾分类、城市问题反映等功能,更新市区范围内健身运动场所、旅游景点、水上公交、停车场、便民疏导点、集贸市场等信息,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智慧城管”服务项目荣获龙城市民云“最受市民欢迎十佳服务”第一名。
2.加强培训,强化业务基础。强化法治业务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全面统筹,量化培训计划。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与法治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执法人员的年度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协管人员的上岗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受训率必须达到100%,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以领导干部与业务骨干为重点,加强普法教育及法律专题培训。按照普法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城管执法类别,每季度有针对性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单位领导干部与业务骨干开展法律专题培训,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法治业务培训交流,每季度组织召开行政执法研讨会,研讨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并集中学习行政执法案件申请法院非诉执行协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等情况。四是定期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以专题培训为重点,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全员素质能力,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召开各类培训44次,参训人员达上千人次。五是扎实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组织全市14支城管执法队伍近500名执法人员开展队列会操活动,按照岗位分类开展“岗位大练兵”以及岗位技能、实践能力的“业务大比武”活动,对日常城管执法工作中的法律法规、办案流程、执法文书制作、现场办案能力等常规办案技能进行竞赛评比,评选优秀办案标兵、优秀办案单位等,树立先进典型。六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法制骨干、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随机从城管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上抽取办结的案卷进行评查。
(九)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加强经费、车辆、装备保障。一是加大执法经费投入,将人员、办公及执法专项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二是提供车辆保障。我局通过创新全面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配备、在全市推行移动执法工作站、广泛开展公务租车等方式,扎实解决实际执法过程中车辆配备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大装备保障。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于2017年9月19日圆满完成全国统一的城管制式服装换装工作,制定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着装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着装管理。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管法〔2020〕47号)实现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四是在全系统内建立无人机执法办案队伍,利用无人机开展辅助执法工作。同时,探索推进“新能源+智慧政务车”模式,建立“移动执法工作站”,通过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研发移动执法办案APP等科技手段,实现探索快速处置,非接触执法、网上执法办案等高效执法模式。
2.建立和完善机制保障。一是建立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并提供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二是建立并落实律师驻队制度。我局在全城管执法系统内积极推进了“律师驻队”工作,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以上的专职律师常驻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普法教育,随队赴执法一线提供法律服务。三是编印明确岗位职责、相关法规、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装备使用制度的执法手册。四是建立完善信用惩戒机制,我局制定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关于认真做好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及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将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及信用修复等事项,与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制定符合本行业特色的信用承诺书模板,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数据项纳入信用记录,加强行业自律。运用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归集我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并线上办理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修复、异议申诉。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实效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提高。我局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多样,但仍需不懈努力,在已有的宣传方式上继续探索,用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城管法治人才队伍亟待培育和壮大。受年龄结构、业务经验、法律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普遍存在人力不足、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方面,加强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法治教育培训,另一方面,通过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继续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
(二)以落实、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机制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逐项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理顺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执法队伍的职能边界,健全城市管理法规标准,完善执法保障制度,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普法浓厚氛围。继续扩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制作微电影、公益宣传片,张贴(悬挂)宣传画、横幅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好形象,传播正能量。积极探索、努力践行“共同缔造”理念,以开展“执法观摩”、“城管体验日(开放日)”以及城管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为抓手,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打造安全、整洁、有序的美丽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