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严查非法捕捞 柳州城管及时收缴地笼

来源: 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  |   发布日期: 2026-03-27 17:25    |  作者: 覃志泽 李川


近日,热心市民向执法部门举报,在城中区滨江西路河段发现有人使用地笼捕鱼。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排查,在沿岸一处河道桥底隐蔽位置查获一批地笼。地笼内已捕获少量杂鱼,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放生。

当前正值2026年柳州市禁渔期(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市所有自然水域全面禁捕。使用地笼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属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由于现场未发现布设人员,执法人员依法对地笼进行清理收缴,并对周边区域展开细致排查,进一步追查涉事主体。

执法人员提醒: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和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均属禁止之列。禁渔法令如山,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渔规定,主动抵制、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共同守护柳江生态家园。

为巩固禁渔成效,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水域巡查密度和查处力度,对收缴的违规渔具进行集中销毁,并加强对该水域的日常监管。市民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拨打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举报电话:18977281769或“12345”政府热线实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