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劝导显温度 依法执法守底线

来源: 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  |   发布日期: 2025-09-25 17:30    |  作者: 安慧慧

近日,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立冲村一起河道违章搭建案件圆满落幕:在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长达数月的耐心沟通与教育引导下,当事人于9月初主动拆除了位于立冲村七队坪满柳江河岸边的违建木瓦棚,彻底消除违法行为,恢复河道原有风貌。

今年5月中旬,水上支队执法人员在柳江河道日常巡查中,发现立冲村七队坪满河段临河处存在一处木瓦棚建构筑物,疑似违法建设。执法人员当即核查,确认该建构筑物为当地村民所建且未办任何审批手续。随后,执法人员按法定程序送达《调查通知书》,同步开展面对面普法,解读河道保护规定,说明违建对河道安全的潜在影响,劝导当事人自行拆除以化解隐患。

为确保执法程序严谨、证据链条完整,6月,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向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局等相关部门发函求证,最终确认该木瓦棚未获得任何行政许可,属违法搭建。明确性质后,执法人员再次上门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重申搭建行为的违法性及自行拆除的必要性,二次劝导当事人主动整改。

然而8月复查时,违建仍未拆除。执法人员秉持“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原则深化调查:一方面发函至里雍镇人民政府,查询该区域土地承包权属,厘清产权关系;另一方面前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阅历年卫星影像资料,精准锁定违建的具体建设年份。

调查期间,执法人员始终坚守柔性执法理念——多次上门与当事人深入沟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条款,阐释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当事人认识到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最终,在执法人员“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主动自行拆除违建木瓦棚,恢复河道岸线整洁原貌。

针对此案,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特别提醒沿岸村民:河道是保障行洪安全、维护水域生态的重要空间,未经审批擅自搭建构筑物,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规,还可能堵塞行洪通道、破坏生态,甚至引发安全事故。希望村民遵守河道管理规定,不擅自违法搭建,共同守护柳江安全与生态,营造“水清、岸绿、河畅”的水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