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告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告
柳城管限拆公字〔2025〕第E0056号
柳州市鲲鹏跳水游泳俱乐部:
你单位在柳州市足球协会训练基地东北150米临河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建设临河建(构)筑物[3处建(构)筑物为板房2处,尺寸分别为:①长7.1m,宽4m,面积为28.4㎡,②长8.4m,宽7m,面积为58.8 ㎡。钢架跳水台1处,长13.9m,宽2m,面积为27.8㎡],造成河道原地貌破坏,影响柳江河河道行洪安全,且逾期不补办手续,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3月5日作出了《柳州市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柳城管责拆决字〔2025〕第E0056号)并已依法送达给你单位,责令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因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现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逾期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执行费用由你单位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系人:聂祥 联系电话: 2636310
联系地址: 柳州市潭中东路66号桂中大厦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一联:存档(共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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