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街道油榨捻子园下游约150米处岸边临河构筑物的建设人或所有人、管理使用人接受调查公告
来源:
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  |
发布日期:
2025-06-04 16:25  
| 作者:
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公告
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街道油榨捻子园下游约150米处岸边临河构筑物的建设人或所有人、管理使用人:
你(单位)位于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街道油榨捻子园下游约150米处岸边的临河构筑物(水泥砂石混构平台,长12米,平均宽4.8米,占地面积为57.6平方米,已完工)涉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建设临河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带该处建设临河构筑物的相关审批手续、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到柳州市公务船舶码头5号泊位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勤点(联系人:高保献,联系电话:18977281769)接受调查。逾期不接受调查的,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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