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动力的新途径

  发布日期: 2015-12-07 14:09   

探索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动力的新途径

  

                                        (贾文麟 徐翔)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的繁荣富强,各种基层团组织也得以涌现,并在社会和经济团体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基层团组织致力于积极参与社会新形势所需要的各项活动,但却在积极探索的过程中仍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困难和难题。为了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动力就要不断的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切实推动团组织的建设,不断的凝聚和吸引青年队伍。同时为了更好的开展水上执法大队的团建工作,进一步的规范水上综合执法的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水上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做好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加强相关知识技术方面的学习也是基层团组织工作尤为重要的目的。

一、水上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水上综合执法工作又被称作“水上城管”,是我市在全区乃至全国城管系统加强市区流域管理的新尝试,它出现的大背景就是为了适应城管体制改革和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是破解城市水域管理难题,解决城市水域各部门职能交叉,适应城市管理科学发展要求建立的。近些年来国家相继颁布城管方面的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的规章条例,都能够进一步指导水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使得我市形成了具有本市特色水上管理的行政体系,拥有了一支职权完善的水上综合执法队伍。

经过5年的发展,水上综合执法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已经初具规模,能够正确的行使职权,对柳州市的主河道及其五条主要支流开展行政管理和日常执法。根据调查,水上综合执法工作的大致内容包括了国土、渔政、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能,执法范围涵盖了上游白露大桥起至牛蹄崖下游1.6公里止的约58公里主河道及其市区范围的五条支流(竹鹅溪、响水河、都乐河、帽合河、香兰河),其主要职责有:

(一)向河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组织旅游、垂钓及其他水污染防治、水体保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二)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从事养殖生产及其他规范网箱养鱼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三)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未经批准或不按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矿、取土、淘金、弃置砂石等违法采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四)在河道中流放竹木、进行捕捞作业、擅自修建码头、采伐护堤林木等影响行洪、排涝、航运和危及水工程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五)渔业船舶未取得有效渔业证件的;其他船舶未取得有效水路运输证件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性活动的及其他对证照不全船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综上所述,水上城管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市区饮用水源地安全,维护正常的渔业捕捞秩序,保护柳江河道环境不被破坏,保障柳江河道的市容环境卫生,使柳江河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保留柳州的“青山绿水”。

二、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新途径的必要性

  要做好水上执法队伍的团组织创新工作首先就是要了解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新途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水上综合执法队伍团组织工作的建设,是保持整个执法队伍活力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增进青年之间的认同感和凝聚力的不二法则。青年队伍的建设在哪个国家哪个城市哪个组织中都是极其重要的研究内容,如何做好团组织的建设工作就是如何做好青年团体的建设工作。对于整个水上执法队伍来说,青年团队就是整个团队未来的中坚力量,增强青年团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进同事之间相互合作相互帮助的和谐关系,就是解决团组织探索工作新途径中遇到困难和麻烦的重要办法。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建设就决定了团队伍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气势,要想做到团工作突出、闪亮、积极有活力,就要保证团组织建设工作的活力性,抓活动、抓事实、抓创新,尽可能的打造一支具有优良品质、符合团组织发展需要的活力群体。

三、水上综合执法大队基层团组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在探索增强水上综合执法队伍的团组织活动力的过程中发现,当前水上执法队伍的建设水平还相对较为落后,和管理的水域面积相比,水上执法人员相对较少,部分队员素质偏低。由于政府的资金投入不到位,使得水上执法队伍建设的后续力量较为薄弱。而且由于水域范围广、执行难度大、人手配备不足、装备稀缺等问题,造成在城郊结合部等相对较偏僻的水域无法顺利的开展水上执法行政工作,也很少开展一些例行的巡查监督工作,在这些管理水域容易造成某些违法行为的滋生,并且很难得到控制和处罚,降低水上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同时,由于部分队员自身的综合素质较低,专业能力水平不足,致使部分被管理者无法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服,缺乏执法的权威性。

2.水上城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疏于监管

  目前在很多地方,水上执法的工作都存在流于形式且疏于管理的问题。部分执法队员往往仅对行政处罚行为有很高的热忱,但却对真正具有价值和意义的行政执法目的,也就是法制宣传行为缺乏有力的认识和热爱。法制的宣传与鼓励实施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水上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效率。可是在实践工作中,由于缺乏经费支持等一些特殊原因,导致了在执行水上执法工作的时候并没有能够达到宣扬法制的效果,这就为以后的工作留下的严重的隐患。涉水的管理相对人如果不能很好的认识到法制的意义,缺乏系统的法律观念培训,就会增强在未来的工作行为中出现问题的可能性。

3.水上执法职权达不到市政府的管理要求

我市水上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是通过移交五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开展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市民和市政府对我市柳江河道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委市政府相继通过了部分地方性的管理规定,做为具体实施部门之一的水上综合执法大队,却经常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例如限时封航工作,该工作虽由市交通局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但从现状来看,目前仍在一线进行执法的只有水上大队。由于职权上的限制,水上大队不能强制各类船只禁止通行,只能以登船检查《水上营运许可证》的理由进行截停并劝返,如遇到证件齐全的船只,则往往无法要求其遵守“限时通行”的规定。虽然之前以市河道办的名义公告了“限时通行”的规定,但毕竟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做为执法依据,需要地方性立法解决。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禁用渔具”、“桥上垂钓”、“船只停泊点管理”、“河中经营餐饮”、“水上住家”、“柳江河道严管区内禁捕”、“沿江农作物种植”等水上大队日常开展的工作当中,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无法从已有职能中找到可以执行的相关条款,却在上级部门的要求下强行开展执法工作,这类执法工作中往往连当事人都不能说服,极大地降低了水上综合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建设水上综合执法大队基层团组织活动力的新途径

  1.加大水上综合执法团组织建设资金投入,积极促进基层团组织活动开展

  探索水上综合执法队伍团组织活动力的新途径,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大对水上综合执法队伍团组织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积极的推进团组织活动的各项工作开展。提高水上执法活动的重视程度,增强水上执法队伍的财力保障程度,配备齐全的执法交通工具。同时,要完善水上执法的巡查管理行为,明确岗位责任。另外,对于水上执法人员来说,还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的考核评价,在平时也要注重水上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工作建设,尽可能的增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机会和学习时间。要大力的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自身的专业能力水平,要采用科学合理的人才管理机制和执法的行为方式,努力纠正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不利于执法的行为。

2.大力宣传水上执法法制理念,提高执法人员法律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

  大力宣传水上执法的相关法制理念,着重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方面的认识程度,是探索水上综合执法队伍团组织活动力的另一个新途径。法制的宣传和倡导可以使得执法人员对执法行为有更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只有当执法人员自己能够充分的认识到法制宣传和倡导的作用和意义,才能够保障执法行为的合理合法性,从根本上解决知法犯法等行为。除此之外,还要对经常在水域中进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法制宣传,让他们了解触犯法律的后果,以此来震慑人们不要触犯法律的底线。同时密切的关注与水上执法行为有关的各项信息,以便做到实时更新。

3.形成合理有效的权力制约管理机制,努力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求

  在大力倡导水上执法队伍工作的独立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对水上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障执法工作是处于人们的监督之下有序规范进行的,突破原有的行政监管模式,一定要建立严格的行政处罚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执法工作。团组织要经常把水上执法人员的工作都放到网络上面去,在大众的关注下进行。该大队每个月都会在网上公布这个月的水上行政执法活动,并对工作进行汇报和总结。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进行的执法工作必然是受到严格管理的,工作的效率自然也会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也会更加的谨慎。

4.做好水上执法大队的信访和投诉,加强基础团建工作  

做好水上综合执法大队的团组织工作,还要注意处理好信访和投诉建议的相关工作。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诉和信访信息平台,虚心接受群众的信访和投诉意见,切实向上级反映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认真的对待每一个信访事件和每一项处理建议。同时,还要提高信访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回复效率,缩短答复和处理的时间,努力提高人民对水上执法工作的满意程度。柳州市水上行政执法队伍在这一点上就做的很好,在最近三年来的信访和投诉工作中,他们共接待来访投诉人次1199次,结案1099次,回复率达到了百分之九十六点九九,这极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执法队伍的满意程度,也使得水上执法行为更具有公信力度。

5.完善管理职能的改进和调整,重视强化水上执法工作的公共服务意识

  在切实转变水上行政执法的执法理念,完善管理职能的改进和调整的基础上,还要重视水上执法工作的公共服务意识,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全局工作的中心指导思想。做到一切行政执法工作行为都是为了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可以推行生活式执法方式,也就是在执法过程中密切的深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谈心,建立起密切的关系,让群众有什么困难都可以与执法人员说明,这是一种新型的非常亲民的执法方式,很有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执行和开展。

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的经济形势的推动之下,在党的十八大会议的号召之下,加强探索基层团组织活动力的新途径已成为势不可挡的趋势,而水上执法大队的团组织工作又是整个基层团组织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水上城管的团组织工作建设,着眼于工作发展的新要求,提高水上城管队伍中的青年服务水平,引导城管青年为社会为大局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意识。同时还要加强团组织的自身素养知识的文化建设,让教育培训覆盖整个水上执法大队的队伍,倡导全员学习的好习惯,树立良好的工作风气和工作氛围,努力解决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问题,建设优秀的水上城管执法的青年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