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来源:
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发布日期:
2021-01-28 18:14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和实施城市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拟订城市环卫规范化标准,建立健全城市环卫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负责城市环卫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与考评具体工作。
三、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等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及质量管理,负责餐厨垃圾处置的质量检查。
四、负责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消纳场质量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生态修复、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市区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行管理。
五、负责环卫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和环卫科研工作,推进环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负责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宗环卫设备采购。
六、负责市辖县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检查。指导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培训、信息交流、创城检查等工作。
八、指导全市环卫工会工作,组织开展环卫行业工会活动。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282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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