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这几条路的绿树集体“被迫营业”,执法人员出手“解围”

来源: 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6 17:10   

                   


大街小巷的行道树构成了一道城市风景线。然而,一些人在树上钉钉子、挂杂物,把行道树当成了私人“置物架”,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影响树木的生长。10月10日,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这些“被迫营业”的树木开展“拔钉解绑”行动,对辖区行道树上钉钉子、悬挂物品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当天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在公园路星河大厦附近看到,该处的行道树上几乎每棵树上都被钉入了铁钉,多的有四五枚,长短不一。有的锈迹斑斑,显然已经“年代久远”,有的外观簇新,似乎刚钉上不久,其中一棵树上还被钉入了一把螺丝刀。

在整治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处行道树上的钉子上挂着的都是收停车费的二维码。在现场的走访中,一名车辆看守员承认了在行道树上钉钉子的行为。他说自己有时候物品没有地方放,便随手在树上钉上钉子悬挂。开始只有一两棵树上,后来负责的线路长了也就钉得越来越多,有自己钉的也有别人钉的。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宣传了相关的城市管理规定,并对树上的钉子、杂物进行清理拔除。

而学院路延长线的一间沿街店面,从二楼飞出一根十余米长的电线,在店前行道树上安装了一个充电箱。当事人在解释自己的行为时,理由居然是为安全。该名当事人说充电箱要是安装在店里,万一出现意外没有处理时间,而行道树距自己门面有四五米的距离,自己就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执法人员指出飞线充电的行为不仅有安全隐患,也违反了“门前三包”的规定。宣教后,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配合执法人员拆除了充电箱和电线。

当天,执法人员对龙城路、公园路、体育路、学院路延长线等多条路段行道树树上钉钉子、挂杂物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整治。拔除铁钉40余枚,清理杂物一批。

执法中,执法人员发现大部分当事人对在行道树上钉钉子的行为不以为然,也不了解相关的管理规定。据此,执法人员现场都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中的规定,钉、刻、划、攀折树木或者损坏花草属于被禁止的损坏城市绿化行为,有上述行为的最高会处以2000元的行政罚款,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会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此类不文明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清理,确保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