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公安顺藤摸瓜 查处两处“黑燃气”窝点 查获燃气瓶361个 扣押涉案资金35万余元
来源:
柳州晚报  |
发布日期:
2024-08-29 10:50  
燃气安全不容小觑,瓶装石油液化气属于危险品,存在易燃易爆危险。8月26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该局于本月初联合公安部门破获一起燃气非法经营案,成功打掉一个从事非法运输、充装、销售燃气的犯罪团伙,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案石油液化气35吨。
今年7月上旬,我市城管部门掌握一条线索:柳北区东外环路一家贸易公司旁的露天停车场有一个非法销售罐装石油液化气的窝点。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市城市管理局协调、指导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城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密切协作,顺藤摸瓜开展线索核查,在长塘镇新河村旁的小山坡上又发现一处隐秘的石油液化气充装点。
上述两处窝点均为以谭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所设。该团伙为逃避打击,采取销售点和充装点分离的形式非法销售石油液化气,白天从广西钦州、防城港和广东阳江等地购入石油液化气,晚上趁着夜色将石油液化气运输回柳,再分销给市区及周边地市的非法燃气零售商。
8月初,在充分掌握犯罪团伙身份信息及作案规律后,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巡警支队等多个部门联合对两处窝点进行查处,当场抓获谭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案大型石油液化气运输车辆1辆、大货车3辆、小货车5辆、石油液化气35吨、石油液化气瓶361个,扣押涉案资金35万余元。目前,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执法人员提醒,“黑气”存在使用报废钢瓶、缺斤短两等问题,且燃气质量和售后安全检查无法得到保障,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燃气安全无小事,使用燃气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一旦发现“黑气”,可向城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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