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是未经依法审批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仅破坏城乡整体规划,还存在安全隐患,侵害公共利益。为严厉打击存量违建、整治市容顽疾、消除安全隐患,近期,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长安镇融州路一处侵占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实施依法强制拆除,切实还公共空间于民。
该涉违建筑位于长安镇融州路两栋楼宇之间的公共空地,当事人未办理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私自搭建构筑物连通两栋居民楼,违建侵占公共区域,破坏片区整体规划布局,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周边人居环境。
前期,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群众举报迅速开展核查取证,依规立案调查,先后依法送达调查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明确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整改时限及法定权利义务,督促其自行整改。但经多次催告,当事人始终拒不履行自拆义务,违建问题一直未得到整改落实。
为坚决维护规划建设严肃性与公共利益,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于9月8日正式启动强制拆除工作,现场执法规范有序、作业平稳安全,历经四天连续施工作业,该违法搭建构筑物于9月11日全部拆除完毕,拆违面积21.45平方米,公共空地恢复原貌。
此次行动有力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下一步,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保持违建整治高压态势,紧盯存量违建清零、严控新增违建滋生,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控,以严格执法守护辖区整洁、安全、有序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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