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之际,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联合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燃气企业技术人员,针对胜利网红夜市餐饮商户开展了一场安全用气联合检查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典精神,守护城市“烟火气”与生态环境安全。
《生态环境法典》中,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明确将燃气列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法定清洁替代能源。法典规定,国家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这意味着,燃气作为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与安全规范管理,已从政策引导上升为法治化刚性约束。
在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餐饮商户瓶装燃气阀件锈蚀严重、燃气设施长期缺乏维护保养,存放区域垃圾杂物堆积、污水流淌。这些隐患不仅直接威胁用气安全,更与法典“污染防治”编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的要求背道而驰。法典第六分编专章规定了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管理。消防设施金属部件锈蚀卡滞、关键时刻无法正常出水,一旦燃气泄漏引发火情,将直接贻误初期火灾处置时机,这与法典“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章节所强调的应急预防机制严重不符。
法典明确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维护生态安全”作为立法宗旨。燃气安全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与大气环境质量、固体废物规范处置等生态环境要素紧密相连。此次联合检查正是将燃气安全监管与生态环境法典要求有机融合的生动实践——既排查用气安全隐患,又督促商户规范经营环境、消除环境污染风险,实现安全与环保“两手抓、两促进”。
下一步,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将持续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法治指引,将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联合排查整治行动,对发现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跟踪整改落实,坚决守住燃气安全底线和生态环境红线,为推进美丽柳州建设贡献城管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