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当事人被罚三千元

来源: 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3 16:02   


将水塘填平另作他用,不仅不花钱还能挣钱,市民张某打得一手好算盘,可真有这样一本万利的好事吗?7月29日,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这样一起擅自设立消纳场收纳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置,当事人张某最终因触犯了相关法规,被罚款3000元。

事情得从4月9日说起。当天,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渣土车满载建筑垃圾驶至香兰中路在建路段附近空地倾倒。执法人员很纳闷,满载建筑垃圾的运输车为何不运往正规消纳场而是拉来这里?带着疑问,执法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例行检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就查出猫腻。

进入现场后,执法人员看到一块目测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平地,填满了建筑垃圾。经调查得知,该处平地原是一个水塘,所有人为张某。据张某说,该水塘用建筑垃圾填塞,每车收取少量费用,填平后,打算用作停车场。为将这个水塘填平,未办理消纳许可证就擅自设立消纳场,受纳了约680立方米建筑垃圾。“这样不仅不用花钱买土,反过来还能赚钱,一举两得。”张某表示,其不知道水塘消纳建筑垃圾需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为此,经立案调查后,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依法对张某处以3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