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查获!柳州一市民因违规处置厨余垃圾被罚100元

来源: 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5 16:01   


“今天被执法部门罚款是一个教训,以后再也不会违规处置潲水了。”4月13日上午,在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中队,市民郭女士从执法人员手中接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懊悔地说。

事情还得从3月5日说起。当天上午8时30分左右,执法人员巡查至雀儿山路时,看到市民郭某正在将其店面产生的大约50升的厨余垃圾倒往三轮车上的塑料桶内,准备交由他人运走处置。经过查问,执法人员得知收运厨余垃圾的当事人并不具备对厨余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资质。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郭某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4月13日上午,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定程序,依法对郭某作出罚款一百元的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提醒,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下一步,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加大对违法收运、处置厨余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厨余垃圾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