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推荐”倾倒点,驾驶员以身试法为侥幸“买单”
来源:
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3 15:49  
近日,某运输公司司机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交了一笔“学费”。
当晚,执法人员巡查至富乐路与江东大道交汇处时,发现一辆绿色货车正在倾倒建筑垃圾。经现场询问,驾驶员承认,其从柳北区红碑路装载装修垃圾后,为节约成本,未经许可便在此随意倾倒,并称“原本想着这是偏僻路段,应该不会被发现。”

执法人员现场对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勘验,当场向驾驶员下达《调查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将涉事车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至柳东专项治理中队停车场。后续调查中,执法人员进一步查明,该驾驶员曾通过微信群向同行“推荐”柳东片区的偏僻路段作为违规倾倒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目前,涉事方已缴纳罚款。
下一步,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建筑垃圾违规运输、处置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行为,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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