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钓个鱼,怎么就违法了?柳州这两人在“水杯子”里钓鱼被查!

来源: 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  |   发布日期: 2025-12-15 15:50   


在河边钓鱼看起来很平常,但如果选错了地方,就可能违法!近日,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就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两名市民在柳南区柳南水厂取水口附近垂钓,结果被立案调查。



法律禁区,务必知晓



禁区范围: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

为何禁止:这里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全市市民的“大水杯”,钓鱼活动会污染水质。

法律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以及《柳州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区域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内禁止垂钓等活动。




执法现场,执法人员对垂钓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行为威胁了全市居民饮用水安全。经教育,两名市民认识到错误,主动将渔获物放归自然,并配合前往执勤点接受进一步调查。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保障市民饮水安全的“生命线”,其水质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执法部门提醒,切勿在此类区域进行任何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坚决守护好市民的“水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