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站配套设施摇身变门面 政府部门依法拆除不手软
来源:
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平台  |
发布日期:
2025-08-27 10:47  
在柳南区西环路口,一处本该是建设充电站内部设施的200多平方米的场地“被”变成为经营门面,且当事人拒不履行执法部门责令其自行拆除的要求。8月22日,柳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实施拆除。
去年10月,柳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违中队接上级转办案件称,柳南区西环路某栋东南侧20米处的钢架棚可能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就擅自搭建,涉嫌违法建设,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执法人员调查得知:当事人搭建的建筑物为一层钢架瓦结构,面积217.8平方米,出租给他人用来经营饮食、家电等。
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搭建的钢架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属违法建设。随后,执法人员依法给当事人吴某下达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等执法文书,但吴某却认为:其建设土地来源于其租用的某公司的充电站内土地,该土地已进行相关备案,搭建的钢架棚属于充电桩内配套设施,建设内部配套设施是不需要办理相关规划手续的,从而拒不履行拆除义务。22日上午,柳南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依法对该处违法建设实施拆除。
执法人员提醒,搭建建(构)筑物需到规划部门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否则将被视为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早晚都会被依法拆除,希望广大市民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擅自搭建,否则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市民发现类似违法建设行为的,可反映至政府部门,执法部门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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