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砍树遇投诉 城管普法促规范

来源: 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  |   发布日期: 2025-06-16 18:00   

近日,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接到市民投诉,反映有人在阳和新区阳惠路江四村河岸的排水口附近砍伐树木,严重破坏城市绿化环境。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已有数棵树木被砍伐倒地,现场一片狼藉,散落着大量树枝和木屑,于是立即上前询问制止,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出示相关审批手续。通过问询了解到这些砍伐工人受雇于社湾村一村民,随即联系上雇主银先生。待银先生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告知其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砍伐树木,需林木采伐许可,要求其提供相关手续。

银先生出示了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及相关材料,执法人员仔细核验证件后予以归还,并对其进行普法提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现场随意堆放的树枝树干极易堵塞河道,严重影响行洪能力,尤其在雨季存在引发洪涝灾害的严重隐患;此外,未及时清理的枯枝败叶可能腐烂污染水体,或成为病虫害的滋生地,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