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警示牌 占用人行道
10辆“任性”违停电动车被拖移
来源:
柳州晚报  |
发布日期:
2021-03-05 11:45  
| 作者:
朱开健
明明看见路上立着禁止停车的警示牌,却还要把电动车违规停车。3月1日下午,在柳北区八一路步步高商场旁人行道上,10辆“任性”停放的电驴因此被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一中队依法强制拖移,车主将面临相应罚款。
“这种电驴实在太过分了,旁边立着警示牌,硬要乱停乱放,连盲道都占了,希望执法部门过来管一管!”3月1日下午,有市民拨打城管服务热线12319投诉称,在八一路步步高商场旁人行道上,有电动车乱停乱放,妨碍路人通行。
城管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看到,在八一路步步高商场附近,尽管路上就放置着一块写着“请将车辆规范停放至指定地点,违者依法予以拖移并处罚款!”的蓝色禁止停车警示牌,但一些电动车骑手却视而不见。在距离警示牌仅1米多远处,就有4辆电驴违规占道停放,连盲道都占用。不远处,还有一辆送快餐的电驴,紧挨着盲道违规停放。
“按照‘应划尽划、能划就划’的原则,我们已经在该路段施划了很多非机动车临时停车位,可是一些市民为图方便,没有把车辆停到线内,到处乱停。”执法人员说。据了解,在此乱停车的当事人,大多是逛商场的,在被执法人员查处时辩称只是“停一下,办点事”。如果任由这些车辆乱停乱放,原本并不宽敞的人行道不但变得更窄,路中还无端多了一处“路障”,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由于询问后无人应答,执法人员取证后,指挥劳务工人,依法将这些违规车辆进行拖移处理,然后在地上留下联系电话。据统计,执法人员当天下午依法拖移了10辆违规停放的电动车。当事人必须携带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到城管执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后,才能到指定停车场取回自己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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