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城市环境守护者温馨提醒 广告设置也需办理“身份证”

  发布日期: 2018-03-27 10:00    |  作者: 覃雪

如果说高楼林立、街道整洁是城市的第一张脸,那么公共空间美化就是城市的第二张脸。广告宣传的影响力众所周知,那么能在位置显眼的地方设置一块大型户外广告招牌,是每个企业、品牌商家们最想获得的宣传效果。但是,这些户外广告招牌可以随意设置吗?

未经审批许可的户外广告或牌匾标识会造成一定的视觉污染,也存在一定隐患危及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形象, 322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联合安监、安保等部门,对辖区内8块违章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依法实施拆除。

上午八点半,记执法人员来到狮王路上,看到沿街并排两间店面都将各自的广告招牌设置在了一楼和四楼显眼位置,该处广告招牌没有按照我市广告设置“一店一招”标准及一楼商户广告招牌设置高度不得超过二楼以上位置等相关规定,也没有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属于违章设置的广告招牌。在施工人员拆除过程中,记者看到两块招牌分别有8平方米和12平方米左右大小,并排悬挂在楼顶墙外位置,招牌上还错综缠绕有电线,每块招牌仅用几颗螺丝钉固定,螺丝垫片位置已有生锈腐蚀痕迹,施工人员用工具撬开后很轻松的就可以将招牌拆下,因为春季是雷雨大风天气多发季节,这样的广告招牌会给过往的市民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上午九点半,执法人员又来到了三淋屯,远远就可以看到路旁一栋民房,整个侧面墙体被一块写着“百年糊涂”的幕布广告遮盖,旁边不远处同样位置也有商家租用墙体位置打起了广告。由于广告位置较高,施工队伍使用吊机将工人“送”上楼顶位置取钉后,剩余部分工人们轻轻一撕,不到十分钟时间就将一块60平米左右的广告顺利拆下。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还对辖区内小区一处楼顶大型户外广告招牌实施拆除。据了解,该处广告招牌证件去年已过期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市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依法对其立案拆除,因广告位置设置在50多米高空上,给拆除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计划在两天内拆除完毕。对于户外广告设置,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市审批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环境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拆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巡查监管力度,规范管理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设置,净化城市空间,改善市容环境,打造整洁、美观的城市新形象。”